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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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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6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证监会2011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持续完善了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制度和流程覆盖了境内、境外上市股票、债券、基金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司投资交易业务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控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交易室、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保证本报告期内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以来,中国经济面临诸多挑战:金融去杠杆引发信用风险适度暴露、中美贸易谈判悬而未决、强美元导致新兴市场出现了股债汇剧烈波动等复杂形势,考验管理层能否前瞻性制定执行有效、统筹全局的政策应对,降低对国内经济与金融市场的负面影响。这几年国家加强金融监管,提高企业资产质量与化解高杠杆风险防患于未然,虽有局部阵痛,但对行业的优胜劣汰、提高社会整体的抗风险能力都非常及时和必要,在目前强美元高油价的紧要关头,没有稳定的经济基本面,金融市场的稳定则无从谈起。

三季度以来,金融市场开放、资管新规、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消费降税费、四次降准等多项政策落地,将对未来国内经济增长进一步减负增效,缓解投资者对经济下行悲观预期。目前股价的大幅调整预示经济未来将出现大幅滑坡,特别是受益集中度提高的优势企业受交易行为的影响回落较大。我们认为,这种估值极度压缩与稳增长政策密集出台、企业经营稳定相背离,未来市场恐慌反应将得以修正。

大类资产配置方面,股权风险溢价上升和市场波动率加剧短期内将压抑投资的风险偏好,但从中长期看,估值接近历史低位基础上持续大幅调整,股票吸引力远大于债券,难得再现“捡便宜货”的权益资产配置机会,在可承受的一定波动范围内(近三个季度季末本基金净值分别为0.95元、0.92元、0.89元,过滤短期干扰,时间选取越长越有助于缓解焦虑,防止情绪化的操作冲动),我们倾向于风格稳定或投资能力突出的权益基金配置;基金选择方面,从政策边际改善的7月开始,我们逐步向存在政策受益、预期改善、极具估值优势的基金增持,减持相对高估、持股集中度较高的基金,所持基金组合中多以内需为主、业绩稳定、估值安全、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龙头公司。

证券市场动荡,时机与风险并存,历史底部区域,既要淡化频繁择时做好未来反弹布局,也要通过优化结构、精选品种防御市场非理性。中国本身具有庞大的内需市场,相关行业涌现具有国际竞争力公司、盈利增长潜力确定性高,这些龙头公司,是中国最具深度价值的核心资产。在所投基金组合中,基金经理经历几次牛熊周期,对甄别公司价值都比较成熟、理性、专业,通过持仓选股对经济前景进行投票。投资回报取决于低迷时的精选布局,保持耐心和冷静,才能穿越牛熊得到应有的回馈。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4%,基金净值跑输业绩比较基准2.3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持仓基金所持消费股随市场补跌所致,从中长期看,扩大内需仍然是今年重要投资主线,受益于行业地位及业绩确定性,短期交易波动无碍这些龙头公司的投资价值。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基金中基金

6.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6.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注: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务费、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理费、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管费按照被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已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该披露金额按照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实际持仓情况,根据被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得出。上述费用已在本基金所持有基金的净值中体现,不构成本基金的费用项目。

6.3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7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8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8.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从2003年8月开始,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61只公募基金。截至2018年9月30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超过733.55亿元人民币。

2004年末开始,海富通及子公司为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多个海内外投资组合担任投资咨询顾问,截至2018年9月30日,投资咨询及海外业务规模超过28亿元人民币。

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截至2018年9月30日,海富通为近80家企业超过407亿元的企业年金基金担任了投资管理人。作为首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海富通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超过411亿元。2010年12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2011年12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资格,能够在香港筹集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2012年2月,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募集发行了首只RQFII产品。2012年9月,中国保监会公告确认海富通基金为首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之一。2014年8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公司正式开业,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服务。2016年12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

2016年3月,国内权威财经媒体《中国证券报》授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金牛基金公司”。2018年3月,国内权威财经媒体《证券时报》授予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第十三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三年持续回报绝对收益明星基金。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文件

(二)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三)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四)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六)报告期内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0.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