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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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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135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通知,获悉豫联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轮候冻结情况

轮候冻结机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轮候被冻结人: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轮候冻结股份性质及数量:无限售流通股1,323,727,872股,限售流通股298,769,770股。

轮候冻结期限: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止本公告日,豫联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3%。本次轮候冻结后,豫联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811,248,82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5.31%,占公司总股本的41.36%。

2、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因公司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豫联集团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股份轮候冻结。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豫联集团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及孳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轮候冻结,累计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1,323,727,872股、限售流通股298,769,770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3、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分析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及豫联集团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上述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暂无法判断未来对公司控制权是否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编号:临2018-136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可交换公司债券调整换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基本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分别于2018年1月16日和2018年3月20日发行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如下:

1、2018年1月16日,豫联集团发行了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豫01EB”,代码:137056),标的股票为公司部分A股股票,发行总额为8.49亿元(849.00万张),债券期限3年。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发布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及拟办理股票质押担保(第二期)的公告》(临2018-030)。

2018年9月17日,“18豫01EB”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18年9月17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若终止日为非交易日的,则终止日提前为前一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127)。

2、2018年3月20日,豫联集团发行了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8豫02EB”,代码:137062),标的股票为公司部分A股股票,发行总额为1.51亿元(151.00万张),债券期限3年。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发布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的公告》(临2018-038)。

2018年9月21日,“18豫02EB”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止(若终止日为非交易日的,则终止日提前为前一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129)。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鉴于“18豫01EB”、“18豫02EB”预备用于交换的标的股票公司A股股票价格持续走低,已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90%,已满足“18豫01EB”、“18豫02EB”《募集说明书》中的向下修正条款之条件。根据“18豫01EB”、“18豫02EB”《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豫联集团董事会召开会议并通过决议,拟调整“18豫01EB” 、“18豫02EB”换股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正幅度

“18豫01EB”的换股价格由6.5元/股调整为3.95元/股。

“18豫02EB”的换股价格由6.5元/股调整为3.05元/股。

(二)换股价格调整生效日

2018年10月29日

关于豫联集团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