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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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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海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8年7月11日、7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5元/股调整为6.47元/股;《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李圣男等10人所持542,500股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18年8月17日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2)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王茜等7人所持113,500股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议案审议通过。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

(1)2018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902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并于2018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回复报告》及相关公告。

(2)2018年8月28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902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并于2018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回复报告》及相关公告。

(3)2018年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4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公告编号:2018-130)。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8-133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2门)众信旅游大厦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滨先生召集,并于会议召开前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0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冯滨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8-134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2门)众信旅游大厦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李海涛女士召集并主持,并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股票代码:002707 公告编号:2018-131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债券代码:128022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