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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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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22 公司简称:中天科技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薛济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洪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继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396,512.06万元人民币(含396,512.06万元)。并经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084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8年7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84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披露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并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随后将反馈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披露。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济萍

日期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22 股票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48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2018年10月3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49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能够准确反映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2018年10月3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编号:临2018-050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通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表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1)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项目中列示;

(2)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顺序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年6月15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按上述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规定编制。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