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荀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琛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琛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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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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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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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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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自2018年8月15日起,公司陆续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及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以及2018年10月27日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荀耀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8-05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
第三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一一光伏》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1、2018年第三季度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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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2、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光伏电站累计发电量、上网电量和结算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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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37 公司简称:亿晶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