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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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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么志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广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8-039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 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2018年第三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8-040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么志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为强化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2号)。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控股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股权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控股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股权司法拍卖竞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额度权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控制风险、审慎决策,具体办理竞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竞拍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控股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3号)。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8-041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七届六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亲自出席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金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为强化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8-042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件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且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以及可比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后,应收政府部门的保证金和押金应冲回原计提的坏账准备,使公司2018年1-9月利润总额增加420.55万元。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七届六次董事会和七届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该《通知》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该《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且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为了强化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及核算工作的实际需要,公司对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的会计政策部分进行调整。

对本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变更前: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变更后: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且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以及可比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后,应收政府部门的保证金和押金应冲回原计提的坏账准备,使公司2018年1-9月利润总额增加420.55万元。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为强化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应收款项管理而进行的变更,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8-043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控股

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司法拍卖竞拍青海五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彩矿业”)所持有的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五彩碱业”)价值25,970万元的股权;

●本交易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竞拍为公开竞拍,竞拍结果及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竞拍不成功、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若竞拍不成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对青海五彩碱业的控股权,公司拟参与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的公开拍卖,竞拍五彩矿业所持有的青海五彩碱业价值25,970万元的股权。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控股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控股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股权司法拍卖竞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额度权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控制风险、审慎决策,具体办理竞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竞拍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额度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竞拍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饮马峡工业园区内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张作功

注册资本:74,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纯碱、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及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业二水氯化钙、无水氯化钙、融雪剂生产、销售。火力发电、热力生产、供应和销售;炉渣、粉煤灰销售;原盐及盐制品的生产、销售;盐湖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制碱灰石、水泥石、建材石开采、销售;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维修、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销售;磨料、磨具、铸件生产、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18】第0992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底,总资产295,411.06万元、净资产99,623.01万元。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152,285.79万元,净利润22,676.60万元。

截止2018年9月底,总资产274,480.36万元、净资产115,359.34万元;2018年1-9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6,867.56万元,净利润15,194.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东情况:

三、本次竞拍相关情况

1.拍卖方: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拍卖地点: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

3.拍卖标的:五彩矿业所持有的青海五彩碱业价值25,970万元的股权。设青海五彩碱业全部股权为10,000份计,本次拟拍卖五彩矿业所持有青海五彩碱业股权份数为3,446份。根据唐山中颐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唐中颐达法评字[2018]第207号评估报告书》,截止2018年4月底,青海五彩碱业每份股权的评估价值为75,363.06元。

4.起拍价: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20,780万元,保证金4,156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5.竞拍时间:2018年10月31日10时至2018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6.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即竞拍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7.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作为青海五彩碱业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四、参与竞拍对公司影响

1.若本次竞拍成功,公司持有青海五彩碱业股权的比例将增加,公司对青海五彩碱业生产经营的控制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将更能发挥公司在纯碱行业内领先的生产、技术、销售优势,充分发挥公司纯碱业务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未来发展方向。

2.本次参与竞拍不会对公司造成资金支付压力,若本次竞拍成功,将会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业绩,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3.本次交易事项为公开司法拍卖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本次交易事项为公开竞拍,竞拍结果及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竞拍不成功、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若竞拍不成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409 公司简称:三友化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