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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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华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光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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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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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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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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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损益项目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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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分析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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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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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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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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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8年10月16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独立董事李玉中先生因出差无法亲自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戴仲川先生代为出席并履行职责)。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华春、蔡建设、孙辉永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全体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蔡建设先生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由于蔡建设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不再以总裁职务领取薪酬,但蔡建设先生仍全职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参与决策性事务,所以公司为其发放薪酬,薪酬标准60万元/年(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拟与漳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微水”)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铬废皮屑、含铬污泥、磨革粉等委托给漳州微水处置,2019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80万元。
1、关联关系
孙辉跃先生担任漳州微水执行董事,孙辉跃先生是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配偶的弟弟,同时也是公司董事兼总裁孙辉永先生的哥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认定漳州微水为公司的关联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孙辉永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与漳州微水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铬废皮屑、含铬污泥、磨革粉等委托给漳州微水处置。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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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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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1-9月预计发生金额=(2018年度预计金额/12)*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漳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赤湖镇皮革园
注册号:913506230523205591
法定代表人:孙辉跃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2日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固体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处置;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设施运营;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研究、批发、代购代销;环保药剂的研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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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孙辉跃先生担任漳州微水执行董事,孙辉跃先生是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配偶的弟弟,公司董事兼总裁孙辉永先生的哥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漳州微水具备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资质,公司董事会认为漳州微水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漳州微水向兴业科技收取处置费用(含税价格)为含铬污泥1,950元/吨(含运费),含铬皮屑950元/吨(含运费),磨革粉2,350元/吨(含运费)。
漳州微水向瑞森皮革收取处置费用(含税价格)为含铬污泥1,950元/吨(含运费),含铬皮屑950元/吨(含运费),磨革粉2,350元/吨(含运费)。
合同履行期限: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注:本次公司和瑞森皮革与漳州微水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中各项危废的处置价格,对比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和瑞森皮革与漳州微水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中的危废处置单价有所降低,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时间自2018年10月份开始,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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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通过此次关联交易使得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铬污泥、含铬皮屑、磨革粉得到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减少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此次委托关联方漳州微水的处置费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阅了以往的交易记录,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与关联方漳州微水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铬废皮屑、含铬污泥、磨革粉等,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能够减少固体废物的危害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与漳州微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皮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晋江支行”)申请额度为6,000万元(陆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兴宁皮业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徐州分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已于2018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
住所:睢宁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号
注册资本:7,500万元
企业法人:孙辉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利用清洁化技术从事原皮、蓝湿皮的加工,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高档皮革(沙发革、汽车坐垫革)的加工,皮鞋、皮箱、皮包及其他皮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皮革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兴宁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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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皮业2017年度及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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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兴宁皮业向民生银行晋江支行申请额度为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兴宁皮业向南京银行徐州分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兴宁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或法律风险。
五、关于已审批对外担保执行情况的说明
1、公司原为兴宁皮业向民生银行晋江支行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现该授信已到期,本次兴宁皮业向民生银行晋江支行重新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兴宁皮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徐州分行”)申请额度为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截止目前,招商银行徐州分行未批准兴宁皮业该笔9,000万元的授信,所以公司不再履行已经董事会批准的为兴宁皮业该笔授信提供担保的责任。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董事会累计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5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董事会已审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1,000万元),银行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34,500万元(其中银行已审批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4,500万元),银行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4.68%。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的发展,解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以其个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晋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中行晋江分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其中4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晋江分行”)申请3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工行晋江分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晋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民生银行晋江支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民生银行晋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800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民生银行晋江支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漳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7,000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中行漳州分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漳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7,300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工行漳浦支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无需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
2、关联关系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蔡建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所以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于2018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时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华春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
蔡建设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向中行晋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中行晋江分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其中40,000万元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工行晋江分行申请3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工行晋江分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民生银行晋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民生银行晋江支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民生银行晋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800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民生银行晋江支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中行漳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7,000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中行漳州分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工行漳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7,300万元,该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工行漳浦支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无需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公司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和蔡建设先生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
六、 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无需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无需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和蔡建设先生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16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7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2018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5日-2018年1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15:00至2018年11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议案1、议案2已经于2018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已于2018年8月28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议案3已经于2018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10月30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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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2日(9:00一12:00、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编:362261
联系人:吴美莉、张亮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电子邮箱:wml@xingyeleather.com
2、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七、其他事项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4
2、投票简称:“兴业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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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 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15:00 至11月26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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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_______ 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