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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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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48 公司简称:阳泉煤业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三)公司负责人王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宏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宏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三)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止报告期末,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18,284,436股股份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额的1.30%,占总股本的0.76%;其持有的公司701,500,000股(包含“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所持股份176,000,000股)股份已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额的49.9986%,占总股本的29.1684%。

(四)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待抵扣税金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矿井环节改造项目及洗煤厂技改工程支出等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应付未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应交未交的税费减少所致。

递延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行可续期债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进行调整,并于股权购买日,合并抵销对年初列报于资本公积的金额冲回。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合并香港国贸公司的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原因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管理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职工薪酬、修理费等增加。

其他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根据2017年6月12日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本公司按照财会〔2017〕30号文件要求将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自营业外收入转至其他收益核算。

营业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非经营性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煤炭行情上升,现金流回收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行可续期债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8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80号),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2018-048号)

(三)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强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