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祥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才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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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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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在编制2018年半年报时,按照谨慎性原则,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披露,影响金额40,509,222.16元;将无需支付应付款项在债务重组损益披露,影响金额 5,358,004.06元。根据公司审计机构意见,公司在编制三季度报时对上述事项予以调整。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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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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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货币资金比上期期末增加,主要系公司盈利能力增强,自有资金充足等共同影响所致。
预付款项比上期期末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比上期期末增加,主要是公司对参股公司钱塘港口物流公司资本金到位所致。
其他应付款比上期期末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宁波钢铁预提销售退差和返利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比上期期末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宁波钢铁收到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助6,040.96万元、富春紫光公司收到政府补助2,440万元所致。
未分配利润比上期期末增加,主要是本期经营所得转入所致。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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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杭钢电商公司仓储及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存放银行获得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销售毛利提升,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末的应收款项较上年同期末减少,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及处置长期股权收益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再生资源公司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宁波钢铁处理无法支付的款项所致。
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宁波钢铁确认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及上年同期宁波钢铁尚有可弥补亏损共同影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盈利能力增强现金流充裕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归还大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宁波钢铁产品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盈利能力增强现金流充裕、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等共同影响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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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 号:临2018一05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前三季度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钢铁》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8年前三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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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26 公司简称:杭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