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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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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有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德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艳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公司正在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3日临时停牌,并自2018年4月4日起连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于9月1日对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公告。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披露的预案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下发《关于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于2018年10月9日发布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75号),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9日开市起复牌。

目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各项提案,并披露重组报告书等文件。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8-85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职能部门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能管理的效能,加强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总经理办公室的行政办公保障与信息管理功能,公司决定将信息管理部并入总经理办公室,原信息管理部部门职责全部并入总经理办公室。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335 公司简称:国机汽车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