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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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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涂善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雅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1,104,125,017.29元,下降57.02%,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13年公司债本金、利息及关联方资金借款、应付票据到期兑付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6,033,303.30元,增长54.65%,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的信息费及环保项目材料款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94,713,256.73元,下降35.56%,主要是公共市政项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减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1,403,362.34元,增长42.64%,主要是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5、长期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33,671,915.92元,增长65.67%,主要是公共市政项目的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

6、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206,883,427.67元,增长86.8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共市政项目形成的特许权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775,537.82元,下降43.91%,主要是报告期内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预付软件款,转换成无形资产所致。

8、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24,662,386.11元,增长45.5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工程项目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214,648,596.60元,下降53.00%,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关联方拆借资金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606,543,909.76元,下降98.38%,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的13年公司债及长期借款所致。

11、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30,805,868.84元,增长447.87%,主要是公司增加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投资公共市政项目所致。

12、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9,330,500.26元,增长3,301.40%,主要是报告期内按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外币汇率变动产生的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二) 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1,924,999.30元,增长112.12%,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增加及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22,913,729.17元,下降231.3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催收工程款及项目结算的力度,收款表现良好,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3、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6,432,774.79元,增长4,846.56%,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房屋及建筑物形成的收益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9,874,971.37元,下降87.25%,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868,560.11元,增长47.82%,主要是报告期内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所致。

(三)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06,068,256.67元,增长85.80%,主要为:(1)上年同期支付宝盛科技的股权转让款;(2)报告期内处置房屋及建筑物形成的收益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258,090,085.69元,下降335.83%,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13年公司债本金、利息及关联方拆借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4月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确定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符合标准的员工,共计不超过57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9名。本员工持股计划劣后级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购买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份额上限为人民币2亿元,优先级计划份额和劣后级计划份额的目标配比为不超过1:1。具体方案详见公司2017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7年9月2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因信息敏感期、公司股票停牌等原因(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17日开市起至2017年9月5日停牌),到期日尚未完成购买公司股票事宜,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正案)》及其摘要。修正后的草案增加了以下内容:若因信息敏感期、公司股票停牌等原因导致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无法实施完毕,则员工持股计划延长6个月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018年2月5日,为确保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提前结束购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不再购买公司股票。已购买部分股票锁定期为自2018年2月5日起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结束购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截至股票锁定当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华能信托·普邦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15,871,219股,成交金额89,767,614.66元,购买均价5.65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38%。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伟雄

二〇一八年十月廿九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涂善忠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廿九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玲玲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廿九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18年第三季度(7-9月)订单情况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项目投资金额为33.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截至2018年9月30日项目已投入金额约为18,374.21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廿九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2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廿九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