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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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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理财产品投资进展的公告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73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理财产品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购买理财产品决策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方式为通过银行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型银行理财产品。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和《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决策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的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8年1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目前进展情况

2018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本月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90,990.00 万元,已到期或赎回85,276.54万元,累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138.76万元。具体如下:

(一)购买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情况如下:

(二)到期或赎回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情况如下:

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12,21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审批权限额度内,具体明细如下:

■■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型,购买的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属于收益稳定且安全系数较高的品种,公司对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74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15:00至2018年10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杨海飞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9人, 代表股份888,831,9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14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885,522,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6473%。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7人,代表股份3,309,7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69%。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同意888,83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429,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同意888,83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429,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同意888,83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429,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同意888,83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429,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同意888,83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429,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同意888,83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429,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回购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888,83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429,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888,83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429,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888,83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429,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888,83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429,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888,83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429,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一帆、于玥

(三)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