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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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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8-09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中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恨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及完成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不低于1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2%),不超过24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截止本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二)对外投资

1、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认购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信基金”)份额,占惠信基金总规模的2.00%。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和《关于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等相关公告。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支付相关投资款。

2、投资湖南佳霖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湖南佳霖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用自有资金1636.36万元投资湖南佳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佳霖”),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的垂直整合,湖南佳霖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将变成3,636.36万元,股权结构为:曹玲杰出资2000万元,持股55%,瀛通通讯出资1636.36万元,持股45%。湖南佳霖股东曹玲杰先生系瀛通通讯实际控制人黄晖先生、左笋娥女士的一致行动人,且曹玲杰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左贵明先生系亲属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湖南佳霖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和《关于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等相关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支付相关投资款。

3、对外投资暨购买资产: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瀛通(印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对瀛通(印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瀛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瀛新”)拟以瀛通(印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瀛通”)注册资金为作价依据收购通城县扬海贸易有限公司30%的股权,人民币约300万元。同时,为进一步扩大海外业务,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和湖北瀛新作为印度瀛通的股东,拟使用其自有资金对印度瀛通增资15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印度瀛通的注册资本约为 2500万元人民币(最终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以人民币汇兑成卢比确定),其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70%,湖北瀛新持股30%。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瀛新已办理完成收购通城县扬海贸易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印度瀛通30%的股权以及印度瀛通增资的相关手续,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暨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4、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公司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收购长兴爱韵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爱韵”)和长兴联盈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盈通”)持有的惠州联韵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韵声学”)100%的股权,并与联韵声学及其股东长兴爱韵和联盈通签署了《股份收购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签订正式协议。

(三)回购股份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8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61%,最高成交价为20.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6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722,215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四)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28号)同意,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68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9,23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0,635,600.00 元,发行费用总额78,594,4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0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28 号)。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等相关公告。

(五)担保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湖北瀛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1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和《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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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 晖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8-091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年10月29日0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黄晖先生、萧锦明先生、邱武先生、廖敏先生、谢峰先生、李晓东先生等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独立董事孔英先生因个人原因,委托独立董事李晓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黄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公司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示进行合理变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修订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并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8-092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年10月29日下午13: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苏吉生先生和黄金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吉生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曾子路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8-093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