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肖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洪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锁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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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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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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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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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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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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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说明
2018年8月22日,公司与康缘集团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将位于连云港海昌南路58号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转让给了康缘集团。(详见2018年8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接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说明
2018年9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康缘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其一致行动人“华夏基金-工商银行-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3,226,039股股份,交易价格为10.65元/股,交易总金额3,436.83万元(含税)。(详见2018年9月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2018年9月7日,“华夏基金-工商银行-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注销完毕。
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说明
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2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详见2018年10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2018-023。)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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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8-026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年10月26日公司接到持有公司28.58%股份的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的《关于提请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康缘集团提请公司向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8-027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接到持有公司28.58%股份的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的《关于提请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康缘集团提请公司向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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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57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8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8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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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8.58%股份的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10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持有公司28.58%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临时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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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10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1月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8日
至2018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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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0月24日、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同时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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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8-029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8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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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服液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9.13%、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58.02%,主要系本期金振口服液销售额增长所致;
(2)颗粒剂、冲剂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1.85%,主要系本期芪葛颗粒、九味熄风颗粒销售额增长所致。
二、2018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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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4.13%,主要系本期该地区热毒宁注射液与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销售额大幅增长所致。
2018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75,403.36万元,同比增长14.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59.39万元,同比增长5.51%。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57 公司简称:康缘药业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