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晓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治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娟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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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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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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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5,154,773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
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黄晓佳先
生名下。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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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香港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拟按法定程序注销全资子公司香港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办理香港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相关手续(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8-002号公告)。
香港公司注册处已于2018年9月7日刊登关于香港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撤销注册的公告,如在公告刊登后三个月内未收到反对香港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撤销注册的申请,公司注册处可依规定撤销香港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
(2)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经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消费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消费”)出资设立了汕头东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创投”),其中东峰消费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有东峰创投100%的股权。
东峰创投已于2018年10月16日取得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主要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汕头东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区13-02片区F座1003室;
法定代表人:蔡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管理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开展股权投资咨询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销售:文化用品、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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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515 公司简称:东风股份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