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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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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2版)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场内申购与赎回的费用

1、场内申购费率

场内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申购费率设定投资人场内申购的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2、场内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长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注:1年指365天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场内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建信央视50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建信央视50份额净值

(注:在适用固定金额计算申购费率时,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不足1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投资人资金账户。

例:某投资人通过场内投资100,000元申购建信央视50份额,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2%,假设申购当日建信央视50份额净值为1.0250元,则其申购手续费、可得到的申购份额及返还的资金余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申购手续费=100,000-98,814.23=1,185.77元

申购份额=98,814.23/1.0250=96,404.13份

因场内申购份额保留至整数份,故投资人申购所得份额为96,404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给投资人。具体计算公式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6,404×1.0250=98,814.10元

退款金额=100,000-98,814.10-1,185.77=0.13元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从场内申购建信央视50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建信央视50份额净值为1.0250元,则其可得到建信央视50份额96,404份,退款0.13元。

(2)建信央视50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赎回当日建信央视50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从场内赎回10万份建信央视50份额,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建信央视50份额净值是1.148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1480=114,800.00元

赎回费用=114,800.00×0.5% = 574.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00-574.00=114,226.00元

即:投资人从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赎回10万份建信央视50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建信央视50份额净值是1.148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226.00元。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7、场内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建信央视50份额场内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8、办理建信央视50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

(四)场内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建信央视50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建信央视50份额净值

(注:在适用固定金额计算申购费率时,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不足1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投资人资金账户。

例:某投资人通过场内投资100,000元申购建信央视50份额,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2%,假设申购当日建信央视50份额净值为1.0250元,则其申购手续费、可得到的申购份额及返还的资金余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申购手续费=100,000-98,814.23=1,185.77元

申购份额=98,814.23/1.0250=96,404.13份

因场内申购份额保留至整数份,故投资人申购所得份额为96,404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给投资人。具体计算公式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6,404×1.0250=98,814.10元

退款金额=100,000-98,814.10-1,185.77=0.13元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从场内申购建信央视50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建信央视50份额净值为1.0250元,则其可得到建信央视50份额96,404份,退款0.13元。

2、建信央视50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赎回当日建信央视50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从场内赎回10万份建信央视50份额,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建信央视50份额净值是1.148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1480=114,800.00元

赎回费用=114,800.00×0.5% = 574.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00-574.00=114,226.00元

即:投资人从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赎回10万份建信央视50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建信央视50份额净值是1.148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226.00元。

(五)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费和年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六)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自合同生效之日算起,收取标准和方法为:

H=E×0.05%/当年天数

H=每日应付的指数使用许可费;E=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实际计提金额收取。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下一季度起,指数使用许可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5万元,即不足5万元时按照5万元收取。

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根据基金管理人出具的付款指令按季支付。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七)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八)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董事和监事的信息。

2、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代销机构的信息。

4、更新了“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5、更新了“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业绩”,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更新了“第二十七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添加了期间涉及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临时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