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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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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39 公司简称:四川长虹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丽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丽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拟以所持有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拟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上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2018年8月7日披露的临2017-006号、临2018-031号公告。

为整合优质军工资产,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推动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公司以现金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控股股东长虹集团全资子公司军工集团所持零八一集团100%股权。公司已向军工集团支付88,183.71万元股权转让款,占全部股权转让款的51%,剩余股权转让款公司将按协议约定进行支付,2018年8月初零八一集团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详见公司2018年6月8日、6月29日、8月4日、10月24日披露的临2018-021号公告、临2018-027号公告、临2018-028号公告、临2018-030号公告、临2018-035号公告。零八一集团从本年第三季度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 》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了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且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利用效率,节约管理成本,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决定公开转让上海长虹大厦。公司已完成上海长虹大厦的对外转让工作。本次交易方式为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为太仓璟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价格8120万元,交易款项已结清,产权过户已完成。本次交易扣除相关税费后,公司实现收益约5100万元。以上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7日、12月30日、2018年9月7日披露的临2016-057号、临2016-084号、临2018-034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勇

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8-03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四川长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固定资产的议案》

为整合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意公司旗下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固定资产协议转让给其控股子公司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该部分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的评估值1,582,406元确定。

根据《绵阳市企业国有资产流转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企业设备等资产在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的,由转让方逐级报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本次资产协议转让尚需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8-03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四川长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固定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意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固定资产给其控股子公司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根据《绵阳市企业国有资产流转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企业设备等资产在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的,由转让方逐级报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本次资产协议转让尚需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