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永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永清
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18-065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10月24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永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业务开展中会产生临时性资金沉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前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重整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18-060号),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原名“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拟追加与江苏苏美达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和中国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1,750万元。
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蔡济波先生、焦捍洲先生、吕伟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单船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公司”)将通过设立单船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等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合作。其中根据合作内容,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与船舶公司拟为相应的单船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上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制度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六、关于制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发布、使用和执行,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现行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制度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七、关于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部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开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部,落实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八、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18-066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10月24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沙非主席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书面审核,认为:
1. 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临时性沉淀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的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单船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为控股单船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同时也是助推船舶航运业务的开展,风险可控。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18-067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在业务开展中会产生临时性资金沉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临时沉淀自有资金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三)投资产品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仅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公司不得购买任何与利率、汇率、证券等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应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四)投资额度
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产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授权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后12个月内。
(八)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提交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在业务开展中会产生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临时沉淀自有资金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的效率。通过适度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时,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及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采取如下措施:
1.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产财务部相关人员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在授权期间,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3.公司不断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利用和规范运行。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临时性沉淀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临时性沉淀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的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18-068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所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2018年2月12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公司”)与江苏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公司”)重整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原名“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造船”)完成,大洋造船成为美达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美达公司与公司同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故大洋造船构成公司关联方。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拟追加与江苏苏美达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和中国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原璞先生、金永传先生分别担任江苏苏美达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国机集团全资子公司,故以上三家公司为公司关联方。现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蔡济波先生、焦捍洲先生和吕伟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1.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收到了该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该等事项的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适应公司近期业务发展而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
关联方: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新坝沈王村
法定代表人:徐斌
注册资本:39173.68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船舶产品及配件、钢结构件及配件的制造、修理、加工,拆船加工,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玻璃钢制品的生产;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装饰工程施工;船舶代理;钢材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船舶及海洋工程承包、零部件制造、设备安装,船舶租赁,金属材料、贵金属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关联方:中国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兆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内外工程总承包;对外派遣实施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动化工程、信息系统工程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各类实验室工程承包;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科学实验仪器及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电气产品及其元器件、仪器仪表及元器件、控制系统及其配件、计量衡器具及办公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软件开发、工程设计、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
关联方: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杭州湾大道88号602室
法定代表人:金永传
注册资本:675.862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化工、化纤领域内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设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纺织品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江苏苏美达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江苏苏美达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工业园高雄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亮
注册资本:6301.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模具、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五金、金属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大洋造船和中国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控制的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原璞先生、金永传先生分别担任江苏苏美达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18-069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单船公司
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公司”)拟出资设立的境外项目公司(单船公司)。
● 本次担保计划: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集团”)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船舶公司为单船公司履行租约、及时支付租金等义务为单船公司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等公司提供履约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担保为履约担保,无具体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项目背景
船舶及航运市场经历了长达10年的低谷期,从2017年的市场表现看来,行业总体向好发展,但波动幅度很大,市场环境仍纷繁复杂。以干散货和集装箱为代表的全球航运市场在2016年触底复苏,随着供需关系继续改善,未来几年有望继续复苏过程。根据公司船舶板块战略规划,船舶公司将着力发展航运业务,而从事船舶运营是航运业务的核心能力,拥有强有力的船舶运营能力,可以实现船舶资产的最大化收益,促进公司业务战略转型。
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船舶公司拟通过设立境外单船公司与中航租赁等公司开展合作,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从中航租赁等公司租入一批船舶进行运营和管理。
2. 担保内容
为保证该模式的正常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集团”)与控股子公司船舶公司拟为上述单船公司履行租约,及时支付租金等义务向中航租赁等公司提供履约担保。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双方情况
1. 担保人情况
(1)江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二十一楼
法定代表人:徐钢
注册资本:10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船舶等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船舶及海洋工程承包、零部件制造、设备安装,船舶租赁,金属材料、贵金属的销售,自营和代理酒类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度,船舶公司净利润为-3,116.69万元。截至2017年底,船舶公司总资产为439,777.66万元,净资产为21,463.63万元。
(2)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永清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饮食服务(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从事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业务和其它国际招标采购业务(甲级),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金融外包服务,成品油(燃料油)进口,建筑安装,电力、通信线路、石油、燃气、给水、排水、供热等管道系统和各类机械设备安置安装,市政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与承包,光伏电池组件生产与贸易,风能及光伏电站和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与贸易。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工程项目的咨询与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度,苏美达集团净利润为36,656.64万元。截至2017年底,苏美达集团总资产为1,369,696.39万元,净资产为387,698.05万元。
2. 被担保人情况
单船公司尚未设立,均为离岸公司性质,每个公司的注册资本计划为10,000美元,为船舶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项目实际成交时再签订相关履约担保书。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董事会意见:
采用融资租赁模式,获得购船资金和长期租约,对船舶公司的资金占用很小,有效改善船舶公司资金状况,同时船舶营运期收益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该项目。
2. 独立董事意见:
苏美达集团及船舶公司为单船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改善船舶公司的资金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为其提供履约担保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提供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苏美达集团及船舶公司为单船公司提供履约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8年9月底,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42亿元,担保余额为107亿,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7倍,无逾期担保。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是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对外部非控股企业提供担保。
公司目前无对控股子公司以外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控制力度极强,资金统一调配、集中管理,且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违约风险极低,无代偿风险。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18-070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请见附件)、《关于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1.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内容进行梳理与完善;
2. 增加党委相关内容。《公司章程》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修订,本次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增加第二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条 党委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18-071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9日
至2018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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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单船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关于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国机精工有限公司、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杨永清先生、蔡济波先生、彭原璞先生、金永传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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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5日9:00-16:00
5.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联系方法:(025)84531968;传真:(025)84411772;邮政编码:210016
7. 联系人:郭枫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法: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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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710 公司简称:苏美达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