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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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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翠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振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7,433,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公司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市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完成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1.29%(截至报告期末,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1.5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报告期内,基于公司已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公司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王义波、彭泽斌等45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联创种业90%股权之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2018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王义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35号)。

(3)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有限合伙)、新余农银民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鲲信未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苏洤榆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达盈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关于巴西公司资产之投资协议》。以上协议对手方合计出资7.87 亿美元的等值人民币对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及/或受让公司对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部分未实缴出资额,用于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开曼基金持有的香港公司合计64.2538%股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000998 证券代码: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8-12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10月25日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18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除辞职董事以外14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申请并购贷款68,800万元,期限5年,执行市场利率,贷款担保方式为信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廖翠猛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额度等;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执行市场利率,授信期限为1年。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廖翠猛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在关联董事王炯、毛长青、张坚、陶扬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000998 证券代码:隆平高科 编号:2018-12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10月25日提交公司全体监事。截至2018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除辞职监事以外4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根据监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8-12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7,000万元,担保期限为6个月,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该笔债权的费用,并请授权法定代表人廖翠猛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本次公司为安徽隆平提供担保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隆平基本情况

安徽隆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1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位于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533号;法定代表人为彭光剑;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种苗的培育、繁殖、推广和销售;农用激素、化肥的销售;农产品加工及相关技术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的除外)。

2、安徽隆平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经公司分别与安徽隆平及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后生效,目前公司尚未与相关方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协议,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由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需求,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属正常生产经营事项,且被担保对象安徽隆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有效控制,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按前述条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零(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8-12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办理银行

质押贷款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并购贷款及质押担保概述

为了有效调整公司负债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质押公司所持有的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湖南优至种业有限公司80%股权、湖北惠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湖南百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用以申请并购贷款68,800万元并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上述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期限5年,执行市场利率,贷款担保方式为信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廖翠猛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的综合考虑,符 合公司融资安排,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能有效调整公司负债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并将持续提升盈利能力,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能有效调整公司负债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湖南优至种业有限公司80%股权、湖北惠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湖南百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用以申请并购贷款68,800万元并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上述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8-12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鉴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在业内的实力,公司拟向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8,000万元。

(二)鉴于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1.5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中信银行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在关联董事王炯、毛长青、张坚和陶扬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和事后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鉴于中信银行在业内的实力,公司拟向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8,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国际贸易进口融资、代客远期结售汇、代客人民币对外汇掉期等;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保证担保;贷款利率执行市场利率;授信期限为3年。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一)公司在中信银行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 的同期基准利率,也应不低于同期中信银行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 利率;

(二)中信银行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不高于同期向任何同 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三)中信银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 期中信银行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中信银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 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风险控制手段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袁隆 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履行上述业务审批流程,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业务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选择中信银行为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对象,主要是基于其资产实力,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综合性考虑。公司与中信银行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中信银行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信银行存款余额为2,502万元,委托理财余额为1,018万元。

八、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8,000万元,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炯、毛长青、张坚和陶扬应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形成依赖。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炯、毛长青、张坚和陶扬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8,00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8-12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齐绍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齐绍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科技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齐绍武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齐绍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齐绍武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齐绍武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连续180日持有公司股份66,857,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提名及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伟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齐绍武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其勤勉 尽责的工作态度和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伟平:男,1972年出生,博士学历,副研究员,现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植物学会种子科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稻作发展论坛理事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

王伟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8-12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退休

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罗闰良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并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罗闰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罗闰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罗闰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截至本公告日,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持有公司股份66,857,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补选陈红怡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罗闰良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其勤勉 尽责的工作态度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红怡:女,1968年出生,研究生文化,研究员、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财务科科长、计财处处长等职,现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

陈红怡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8-12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下午15:00-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8日。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1.5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的授权委托代为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18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等披露性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8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楼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125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罗明燕、刘纤纤

3、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授权委托书格式;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8

2、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隆平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有效控制,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隆平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1、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鉴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内的实力,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8,000万元。

2、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形成依赖。

3、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炯、毛长青、张坚和陶扬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8,000万元。

三、关于以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办理银行质押贷款融资的独立意见

1、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能有效调整公司负债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我们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湖南优至种业有限公司80%股权、湖北惠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湖南百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用以申请并购贷款68,800万元并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上述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四、关于提名王伟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平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王伟平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

2、根据王伟平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材料,我们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3、本次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提名王伟平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 超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鉴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内的实力,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8,000万元。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应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 超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8-119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