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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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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未出席董事情况

1.3公司负责人杨德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乐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乐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公司股东总数包括A股普通股股东和H股登记股东,其中A股股东162,170户,H股登记股东197户。

注2:前十大股东列表中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152,000,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登记H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4:前十大股东列表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103,373,8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5:此处的限售条件股份、限售条件股东是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所定义。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截止报告期末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表

注:自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9月30日,本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6,728股,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6,999,86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81%。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329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36亿元的公司债券。2018年7月,本公司已完成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50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累计发行规模136亿元。

2、上海证券发行债券

根据上交所《关于对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299号),上海证券获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短期公司债券。2018年8月,上海证券完成第一期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发行规模合计5亿元。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

2018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首席风险官及合规总监的议案》,公司现任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刘桂芳女士个人提出申请,公司同意其退休,不再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职务,聘任谢乐斌先生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张志红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待取得监管机构出具的无异议函后正式任职,期间由刘桂芳女士继续履行合规总监职责。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8-07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8年10月30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截至2018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全部16名董事的书面表决票,其中王松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杨德红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预先审阅。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向上海国泰君安社会公益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上海国泰君安社会公益基金会一次性捐赠2800万元,用于“一司一县”、“百村百企”等精准扶贫和公益帮扶项目。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及合规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8-07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及合规总监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调整如下:

刘桂芳女士个人提出申请,公司同意其退休,不再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及合规总监。公司对刘桂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聘任谢乐斌先生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自即日起正式任职;聘任张志红女士担任公司合规总监,待取得监管机构出具的无异议函后正式任职,期间由刘桂芳女士继续履行合规总监职责。

特此公告。

附:谢乐斌先生简历和张志红女士简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

谢乐斌先生简历

谢乐斌先生,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博士。1993年7月在万国证券投资银行部参加工作;1995年3月起任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董事;1999年9月起任国泰君安稽核审计部(沪)副总经理;2000年9月起任国泰君安稽核审计总部副总经理;2006年1月起任国泰君安稽核审计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8年10月起任国泰君安稽核审计总部总经理;2012年2月起任国泰君安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5年11月起任国泰君安副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7年1月起任国泰君安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8年5月起兼任国泰君安营运总监。

张志红女士简历

张志红女士,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上海证管办,2000年5月起历任上海证管办党委(纪检)办公室副主任、机构处副处长等职务,2004年8月起历任上海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处长;2008年3月起历任长城证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合规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10月起任国泰君安总裁助理、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2014年8月起兼任华安基金监事长,2016年12月起任国泰君安业务总监、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华安基金监事长;2018年10月起任华安基金监事长。

公司代码:601211 公司简称:国泰君安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