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殷凤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汉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汉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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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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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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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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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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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 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5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情况如下:
审议并通过《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6】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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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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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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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3810 公司简称:丰山集团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