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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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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底气掰手腕 还要有胸怀“引智”“引制”

2018-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张 锐

由银保监会代国务院草拟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日前进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稿》不仅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分行,而且增加了外资行代理发行与承兑政府债券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吸收中国境内公民的定期存款的数量从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下调至50万元。无论准入门槛还是业务门槛,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境内市场的难度大尺度降低,如果再加上年底前即将取消的外资银行持股比例限制,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大门已悉数打开。

从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外资银行代表处至今,借助于改革开放这一重要的时间窗口,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市场一路“开疆拓土”,已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5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56家代表处,营业性经营机构扩展到1005家。不过,作为市场份额的一项重要指标,外资银行占我国银行业总资产比重至今还不到1.5%,这不仅无法与发达国家外资银行资产占比相提并论,也大大落后于俄罗斯、印度、南非等新兴市场国家10%的平均水位。之所以如此,原因固然来自多方面,但外资银行在中国的确存在不少的制度刚性约束,境内市场客观上存在着实质性开放的必要。

相比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更显谨慎,资产质量也要略胜一筹,目前在我国的外资银行不良贷款率不足1%,另外,外资银行极为注重金融合规,无论是公司治理还是业务发展始终都较为稳健。鉴于中资银行在同业、资管、表外业务等方面的创新探索过程中遭遇资源错配并蕴含着明显的金融风险,很有必要踩大市场开放的“油门”,在更高程度的开放环境下倒逼中资银行进一步强化公司管理与运行机制的转型,以收“以外促内”之效。

从外部环境看,目前已有22家中资银行在6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353家分支机构,发达经济体对外资金融机构很少设有数量化准入限制,但部分国家因银行机构在华受到限制而对中资机构准入采取了严格对等措施,致使中资银行海外发展受限。此外,目前我国与美国、欧盟商谈的国际协定均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为基础制定,银行业的业务开放与市场开放必须与此相衔接与匹配。再清楚不过,加大银行业开放不仅利于拓宽与优化我国银行机构在境外的经营环境,也是高层次提升对外开放质量的客观使然。

在内部,无论最初为外资银行打开一条国内市场的门缝,还是后来我国加入WTO之后国门进一步洞开,围绕着外资银行进入境内市场一直存在着“狼来了”的戒备性呼声,即便在与外资银行40年交手过招之后,中资银行早已见惯了大世面,但依然还有不少人担心外资银行作为“野蛮人”势必对中国银行业带来重大冲击,甚至推测可能酿造金融失控的风险。然而,只要理性透视我国银行业主体的竞争实力以及市场结构,我们便可以打消这些忧虑与不安。

如今我国银行业总资产规模达到252万亿元,与10年前52.6万亿元相比大幅劲增,同期外资银行资产规模从1.25万亿元增长到今天的3.24万亿元,外资银行占我国银行业资产的比重则从2.38%降至1.28%。换言之,外资银行的市场占比速度远远落后于我国银行业的扩张速度。不仅如此,外资银行的资产利润率也显著低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去年外资银行总资产利润率为0.48%,仅为我国银行业平均盈利水平的一半。更别说,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7年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126家中国银行榜上有名,在2018年《财富》500强中,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与中国银行均进入前50强。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中资银行都已有了与外资银行比拼掰腕的竞争实力。

毋庸讳言,作为拓展中国市场的核心引擎,取消外资银行持股比例势必会出现对中资银行控股的案例。但是,检视已出台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可知,监管对商业银行股东的准入不仅标准提高了许多,管理要求也更为严格。在入股中资行仍需严格审批和实际门槛不低的情况下,外资银行控股中资银行的情况不可能大面积出现。

无疑,外资银行在融资成本、人才技术、产品创新及境外渠道方面把控着显著优势,消费金融、财富管理与跨境业务将成为他们势在必得的商业地盘。中国很多大型企业经营着分量不小的全球业务,希望更快捷地实现资金全球化高效配置,而外资银行无疑是最理想的合作对象。可以预测,在我国境内市场,外资银行一方面将利用金融科技优势对用户展开强力的渗透,另一方面会新创或者收购兼并保险、证券以及资管机构,实现目标市场的广延性覆盖。新一轮银行业开放带来的并不只有资金增量,更有全新的产品阵容、前沿的金融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制度,“引资”的同时实现“引智”和“引制”将成为外资银行全面进入中国市场所制造出的鲜活亮点。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