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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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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49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2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刘玉军先生等九位人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建议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18年12月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天津国资管理单位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理人去行政化身份的相关意见,公司经理层一般不进入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现任董事刘玉军先生、于中鹏先生、韩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静女士、牛波先生、司晓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翔飞先生、郭永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邸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均建议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任期三年。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人士均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因此同意上述提名。

董事会认为刘玉军先生等六位人士符合公司董事的聘任条件,王翔飞先生、郭永清先生和邸晓峰先生符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聘任条件。董事会同意将提名的九位董事候选人分别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建议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如下:

独立董事薪酬:人民币22万元/年(人民币贰拾贰万元/年)

其它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以上独立董事薪酬含税,其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如上述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则所兼任职务的薪酬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玉军先生,52岁,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自1996年12月份至2000年8月份,任天津市第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自2000年8月至2007年10月,任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10月至2008年11月,任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8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天津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兼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天津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任天津地铁资源投资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天津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并自2015年1月至3月起,兼任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董事。刘玉军先生自2015年3月13日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于中鹏先生,39岁,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共青团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书记(挂职)。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于中鹏先生就职于天津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开发部,2007年7月至2016年8月,就职于天津城投集团,历任融资发展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财务中心副经理,其间,挂任天津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助理。2016年8月起,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月起,挂任共青团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书记。于中鹏先生自2018年5月14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韩伟先生,41岁,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天津城投集团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09年3月至2015年9月,韩伟先生就职于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历任资产经营部副部长,资产经营部部长,副总经济师。2015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天津城投集团资产经营部副部长。2018年4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韩伟先生自2018年5月14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王静女士,47岁,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女士于2007年6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天津市政建设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行政部部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7月,历任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期间自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挂任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副主任;王女士自2016年8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女士自2016年11月24日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该任职至2018年12月17日结束。

牛波先生,42岁,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济师,兼任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牛波先生2004年8月加盟本公司,至2009年12月,历任本公司市场开发部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战略投资部部门经理职务;200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2015年2月起兼任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月29日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司晓龙先生,42岁,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城投集团企业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副部长。司晓龙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天津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4月加入天津城投集团,长期从事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等工作。2016年7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3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

王翔飞先生,66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财讯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中安石油国际有限公司副财务总监、安中国际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南南资源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王翔飞先生为高级会计师,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主修金融,并获颁发经济学学士学位。王翔飞先生曾先后在数家从事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的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曾担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曾于2002年4月至2008年4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翔飞先生自2015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永清先生,44岁,博士后,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部门主任。郭永清先生自2015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邸晓峰先生,57岁,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邸律师1983年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8月至1988年3月任职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秘书处,专职从事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工作;1988年3月至1992年5月任职于司法部下属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其中自1989年4月至1992年5月任该中心经济律师事务所所长、1992年1月至7月在香港廖绮云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邸晓峰律师于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于1993年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目前从事公司、金融、证券、融资租赁、房地产、外商投资、涉外仲裁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业务。邸先生自2008年4月至2014年4月曾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50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静女士主持。本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2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现场送达和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卢红妍女士等四位人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18年12月17日任期届满,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建议提名现任监事卢红妍女士、牛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沈玥女士、李宗强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建议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任期三年。

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建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成立,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和在本公司工作的其他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岗位情况和公司薪酬相关规定,领取岗位薪酬。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

卢红妍女士,48岁,南开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监事、总法律顾问职务。于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卢女士先后任职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天津泓毅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月起加盟本公司,任法务专员;2016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负责本公司法务事务。卢女士在经济、公司治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务经验。卢女士自2017年5月17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牛静女士,48岁,现任本公司监事、法律审计部经理,助理会计师。牛静女士1993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财政专业。1993年至1995年,任职于天津先达酒店会计;1995年至2002年,任职于天津山东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2年至2009年,先后任职天津家福商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部控制经理;2009年7月加盟本公司,至今一直任职本公司法律审计部经理。牛女士自2015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沈玥女士,43岁,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兼任机关一支部党支部书记。沈玥同志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沈玥女士于2006年加入本公司党群工作部,2011年1月至2018年5月,历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兼任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2014年1月起,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2016年11月,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兼任机关一支部党支部书记。

李宗强先生,48岁,会计师。现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李宗强先生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就职于天津津华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吉威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天奥体育产业公司。2007年加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万宁凯德投资公司总会计师、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公司财务长等职位,长期从事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2017年4月起,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1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及参会登记方法等相关事宜请参阅本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刊发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7日

至2018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3内容已于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除议案3外,其他议案内容已于2018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01、议案4.02、议案4.03、议案4.04、议案4.05、议案4.06、议案5.01、议案5.02、议案5.03、议案6.01、议案6.02、议案6.03和议案6.04。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本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8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如下:

本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编:300381

联系人姓名:牛波 郭凤先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86-22-23930128

传真:86-22-23930126

电子邮箱:tjcep@tjcep.com

提醒各位股东注意,预期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