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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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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8-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按照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10月25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2021年10月25日(即认购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将于2018年11月5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交易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申购费率如下

注:(1)本基金非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上表。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下同)〈100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0.3%;申购金额100万元≤M〈250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0.2%;申购金额250 万元≤M〈500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0.15%;申购金额M≥5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每笔1000 元;

(2)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3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具体见招募说明书规定。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始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将于2018年11月5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2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我司已对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代销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其公告为准。

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规则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如有)请查询本公司网站相关公告及网上交易内容。

本基金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额为1元,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定期定额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郑小囡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或微信搜索“泰达宏利基金”进行账户绑定、交易、查询功能。

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