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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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3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8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8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冯儒先生、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恒安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恒安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35,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综合成本年化利率不超过10%,最终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以直接持有的全资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2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广东绿润35%的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公司广东绿润、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冯活灵先生以及张艺林先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借款、质押手续及文件的签署由公司管理层实施办理。

公司与出借人佛山市顺德区恒安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11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3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佛山市顺德区恒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借人”)申请借款人民币35,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综合成本年化利率不超过10%,最终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审批程序

2018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恒安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恒安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年7月25日

3、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骏业东路8号

4、法定代表人:朱秀婵

5、注册资本:20,2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进行投资。

8、股权结构:佛山市顺德区美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佛山市顺德区恒安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3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际借款为准。

2、借款用途: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3、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

4、综合成本年化利率:不超过10%。

5、担保方式:公司以直接持有的全资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2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广东绿润35%的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公司广东绿润、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冯活灵先生以及张艺林先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融资方案,包括金额、期限、综合成本年化利率等以公司与出借人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有利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3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8日-2018年11月19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15:00-2018年1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恒安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见2018年11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1月16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qinqing@hnruize.com

邮政编码:572011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96,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8年11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