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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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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2018-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以自有及其他合法来源资金竞得位于万安乡浦潭村公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等相关规定,绿康生化购买上述土地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近日,公司已与浦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续将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相应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二、合同主要内容

宗地号:浦潭产业园区热电联产一期

土地位置:浦城县万安乡浦潭村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出让面积:76,869平方米

容积率:≥0.5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10%≤G≤30%

出让年期:50年

成交价格:666万元

三、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提高整个浦潭产业园园区供热效率、节能减排以及从经济效益出发,园区拟按照“热电联产,以热定电”的原则,新建热电联产机组作为集中供热热源点,并由绿康生化投资建设运营,且公司“2,400吨/年活性杆菌肽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的实施也需建立在上述热电联产项目的基础上。本次竞买土地主要用于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确保公司用热质量稳定,降低用电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发展空间,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将增加公司土地储备,将为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及未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供有力保障。

四、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