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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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该4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公司董事长为投资理财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近期,公司使用审批额度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35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公司近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如下:

备注:

1、该理财产品系持续运作产品,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赎回部分或全部份额。理财产品到期日需要待赎回时才能确认。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具有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在审批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16,000万元。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设立于荷兰的全资孙公司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 B.V.对ARNTZ GmbH + Co. KG增资490万欧元,占增资后合伙权益的28.02%。2018年10月31日,公司作为支付义务的连带债务人与荷兰全资孙公司及交易相关方共同签署了《INVESTMENT AND PARTNERS' AGREEMENT》。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本次投资行为尚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申报事宜,公司正有序推进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对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批的对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额合计 7000 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与《关于对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