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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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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列入财政部
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预算的公告

2018-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5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列入财政部

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预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财建〔2018〕588 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9%股权)列入2016-2017年氢氟碳化物(HFC-23)销毁处置补贴资金预算范围,补贴金额分别为13405万元、2531万元。

二、补贴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补贴属财政补贴,到账将计入上述子公司营业外收入,预计增加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893.87 万元。最终影响结果以上述补贴资金到账后公司年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补贴资金到账情况,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