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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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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72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1月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向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开店宝采购支付设备及日常经营周转,期限12个月,由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即富”)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上海富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汇”)、上海即富总经理黄喜胜及其配偶对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同意开店宝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300万元,实际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仅限用于POS机具的采购,期限1年,由公司及上海即富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上海即富总经理黄喜胜个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由上海即富股东深圳市来美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美居”)、义乌市纬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纬诺投资”)、义乌市博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铭投资”)提供反担保。以上担保与反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用。

董事会认为,上海即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即富45%股权,上海即富间接持有开店宝100%的股权,上海富汇持有开店宝100%的股权,开店宝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上海即富及上海富汇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开店宝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通过上海即富间接持有开店宝45%股权,上海即富的股东来美居持有其35%股权,纬诺投资持有其7.67%股权,博铭投资持有其6.80%股权,上海即富的其他股东湖州同胜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白涛合计持有其5.53%股权。公司为开店宝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申请的最高额度授信3,3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由来美居、纬诺投资、博铭投资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73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发展”)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即富”)间接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拟向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振兴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开店宝采购支付设备及日常经营周转,期限12个月,需由上海即富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上海富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汇”)、上海即富总经理黄喜胜及其配偶对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开店宝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300万元,实际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仅限用于POS机具的采购,期限1年,需由亚联发展及上海即富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上海即富总经理黄喜胜个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亚联发展提供的担保由上海即富股东深圳市来美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美居”)、义乌市纬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纬诺投资”)、义乌市博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铭投资”)提供反担保。以上担保与反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年02月09日

3、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伊犁路152号2幢201-203室

5、法定代表人:王雁铭

6、经营范围: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除展销),票务代理;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网上经营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无线数据终端的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开店宝总资产为35,522.60万元,净资产为21,740.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80%,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927.17万元,营业利润7,740.87万元,净利润6,108.9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8年9月30日,开店宝总资产为51,871.70万元,净资产为15,845.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45%,2018年1-9月开店宝实现营业收入214,618.83万元,营业利润5,166.55万元,净利润6,513.01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上海即富45%股权,上海即富间接持有上海富汇100%的股权,上海富汇持有开店宝100%的股权,上海即富间接持有开店宝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开店宝45%股权。

9、开店宝股权及控制关系图

三、担保协议与反担保协议内容

1、上海即富、上海富汇拟与辽宁振兴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开店宝向辽宁振兴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2个月。以上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

2、公司及上海即富拟与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开店宝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的最高额度授信3,3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实际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1年。公司以上担保由来美居、纬诺投资、博铭投资提供反担保。以上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

3、公司拟分别与来美居、纬诺投资、博铭投资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担保协议书项下开店宝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2)担保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亚联发展与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签署的担保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生效条件:合同经来美居、纬诺投资、博铭投资、亚联发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或使用法人代表签字章)、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上海即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即富45%股权,上海即富间接持有开店宝100%的股权,上海富汇持有开店宝100%的股权,开店宝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上海即富及上海富汇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开店宝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通过上海即富间接持有开店宝45%股权,上海即富的股东来美居持有其35%股权,纬诺投资持有其7.67%股权,博铭投资持有其6.80%股权,上海即富的其他股东湖州同胜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白涛合计持有其5.53%股权。公司为开店宝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的最高额度授信3,3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由来美居、纬诺投资、博铭投资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1月6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2,796,404.87美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3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为0万元人民币,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4%。公司实际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0美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026.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3%,无任何逾期担保。本次计划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3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6%。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为开店宝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