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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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8-039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股票价格异动原因进行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函证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基本面情况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2018年1-9月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17,679.53万元,同比上升7.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00.79万元,同比下降41.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283.36万元,同比上升1.96%。公司目前是以包装业务为核心,主要产品为:PET瓶及瓶坯、皇冠盖、塑料防盗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彩色纸包装印刷、薄膜等包装材料以及饮料OEM等,也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以参股的形式对外投资,持股比例均在20%以下,目前主要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实现收益,对公司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