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公告编号:2018-046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本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蒋达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吴光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任志林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全部通过。

上述议案全部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贵阳、韩光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18-04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等相关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报刊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8元/股;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1,250万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2月22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申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王佳、马佳坤

4、联系电话:010-84569688

5、传真号码: 010-84575717

6、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