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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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金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8-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关于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超过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18年11月8日,本基金已连续5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若截至2018年11月15日的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即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基金财产清算期限较长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ccfund.com

客服电话:400-868-1166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关于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超过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18年11月8日,本基金已连续5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若截至2018年11月15日的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即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基金财产清算期限较长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ccfund.com

客服电话:400-868-1166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