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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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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版)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黎明、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潘晓怡

联系人:潘晓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四、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内生性增长和外延式扩张的积极成长型企业,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或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精选成长股”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对个股、个券的微观层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兼顾经济环境、市场状况、行业特性等宏观层面信息的分析,作出投资决策,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作为一只混合型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建仓期后的正常市场情况下,股票投资比例将不低于60%。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手段,对大类资产进行合理配置。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风险水平和它们之间的相关性为出发点,对于可能影响资产预期风险、收益率和相关性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跟踪,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以达到控制风险、增加收益的目的。

本基金进行资产配置时所参考的主要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及其变化、利率水平及其预期变化、通货膨胀率、货币与财政政策、汇率政策等。除基本面因素以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关注其他可能影响资产预期收益与风险水平的因素,观察市场信心指标、行业动量指标等,力争捕捉市场由于低效或失衡而产生的投资机会。

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会定期根据市场变化,以研究结果为依据对当前资产配置进行评估并作必要调整。在特殊情况下,亦可针对市场突发事件等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及各类资产配置比例限制范围内进行及时调整。

大类资产配置研表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适度的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运用“精选成长股”的股票投资策略。

(1)寻找积极成长的动力

成长动力是对经济发展,行业兴衰和企业盈利起关键性影响的趋势性因素,它具有以下特点:前瞻性;动态变化;具有成长动力的企业不局限于某一具体的行业,地域或板块。成长动力是一个多层次、长期性的历史进程,不同特点的行业和企业发展顺序有先有后,发展速度和获益程度各不相同。成长动力行业群具有的跨行业、跨地域的特点将为市场带来新的投资机会。借鉴主流经济体崛起的历史经验和中国产业政策,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发掘以下成长的动力:

● 自主创新

● 产业升级

● 生活形态变迁

● 人口结构改变

● 科技进步

基金管理人将依托基金管理人的投研团队,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对宏观经济、政策制度和其他领域的相关研究以及外部合作方的研究成果,采用定性和定量模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宏观经济、政策制度、技术创新和社会文化等多个角度出发,动态分析中国崛起过程中影响经济发展和企业盈利的关键性、趋势性因素,前瞻性发掘在中国崛起过程中所不断涌现出来的成长动力。

● 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进步是成长的首要条件,它决定了新产业的兴起和旧产业的消亡。

● 产业的技术升级:产业升级是成长的必要条件,产业生命周期今天已演变为技术的生命更替,落后于时代的夕阳产业注定消亡,采用新兴科技的产业必将加速更新和升级,为大国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 生活习惯和人口结构的改变是成长的必然结果:例如,大众环保意识的觉醒推动环保产业的迅速发展。

(2)行业分析

● 行业分类:国海富兰克林研究团队在深入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和行业生命周期的基础上,将“成长行业群”中的各相关行业划分为新兴行业,成长行业,成熟行业和夕阳行业。其中,前三类行业为重点关注行业。

● 外部因素分析:对行业有重大影响的外部性因素分析,例如新技术,行业政策,外国竞争等。

● 需求分析:行业投入产出分析,顾客群体分析等

● 供应分析:产能利用率,供应稳定性分析等

● 盈利分析:行业集中度分析,行业壁垒分析,原材料价格及走势分析,供求平衡关系分析,产品细分分析等。

● 国际市场竞争分析:国际市场状况、竞争者和替代产品分析。

● 行业与商业周期分析:以多元回归分析为基础,获取行业的历史表现与商业周期的相关性,结合对宏观经济和商业周期的预测,做出行业配置决策。

(3)精选成长股

本基金股票的选择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成长型筛选是针对企业历史财务指标,应用数量模型筛选股票,连同研究员实地调研推荐的部分股票,建立备选股票库;其次,对备选股票库的股票应用估值模型进行价值评估;最后,对投资目标的商业模式进行分析,找出未来成长的动力,进行整体优化,选择股票投资组合。

(1)成长型筛选--备选股票库的建立

按照Wind行业分类标准将沪深股票市场全部A股细分到第四级;按照近三年主营业务利润复合增长率由高到低排序,每个细分行业内截取排名靠前的二分之一数量上市公司作为第一次筛选结果;在此基础上,按照近三年主营收入复合增长率由高到低排序,每个细分行业内截取排名靠前的二分之一数量上市公司作为第二次筛选结果;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过去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由高到低排序,每个细分行业内截取排名靠前的二分之一数量上市公司作为第三次筛选结果;最后,按照公司近三年ROE增长率指标由高到低排序,每个细分行业内截取排名靠前的二分之一数量上市公司进入我们的备选股票库。这一方法选出的公司即为备选股票库。

成长型股票初选具体标准

(2)估值筛选

结合券商的研究和公司内部研究,采用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企业价值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之比(EV/EBITDA)等相对估值方法以及贴现自由现金流(DCF)等绝对估值方法对备选股票库的股票进行价值评估,并根据股票市场价格,判断并选择价格低于价值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3)商业模式分析

在建立股票投资组合的过程中,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备选投资对象的商业模式做进一步研究分析,找出其未来成长的动力。

第一,外生成长性分析。研究员深入的调查分析,对于因重大技术革新、资产重组、资产注入、管理革新等因素,发展轨迹会发生根本变化,将进入一个可以预见的、持续增长的轨道的企业,在经过审慎研究后,也可进入我们的核心股票组合。

第二,内生性成长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市场、治理结构、资本运作等方面的深入研究,评估上市公司是否在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是否能够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保持原有的竞争优势,进而保持原有的持续成长的轨迹,或者是否能够在竞争中不断建立和强化竞争的优势,建立新的、持续成长的轨迹。

第三,持续成长的财务保障分析。由于持续成长型企业经营规模以较快的速度增长,财务方面的安全性受到一定操作。因而,通过财务报表分析和实地走访上市公司,重点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指标和偿债能力指标,对公司财务健康情况综合评价,是判断一个上市公司成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的重要环节。

经过上述定量和定性分析,最终确定股票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为股票投资由于市场条件所限,不易实施预定投资策略时,使部分资产保值增值的防守性措施。债券投资组合的回报主要来自于组合的久期管理,识别收益率曲线中价值低估的部分以及各类债券中价值低估的种类。

4、权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权证,可持有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债券所分离的权证。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85%×沪深300指数+ 10% ×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 5% ×同业存款息率

沪深300指数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衡量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8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如下: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于 2018年1月29日发布南京银行镇江分行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监罚决字【2018】1 号)的通知,因其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被处以人民币3230 万元的罚款。

本基金对南京银行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认为上述事件仅对南京银行短期经营有一定影响,不改变长期投资价值。同时由于本基金看好银行的长期发展,因此买入南京银行。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的投资决策制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于2018年5月4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出具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罚决字〔2018〕1号)》,就招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公告如下:(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五)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八)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十)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十三)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中国银保监会对招商银行做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24万元,处以罚款人民币6,570万元,罚没合计人民币6,573.024万元。

本基金对招商银行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认为上述事件仅对招商银行短期经营有一定影响,不改变长期投资价值。同时由于本基金看好银行的长期发展前景,因此买入招商银行。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的投资决策制度。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述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部分第1条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中“七、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中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的“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的相关规定。不同基金间转换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基金认购费、申购、赎回费和基金转换费由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全文“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部分。

2、赎回费用

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全文“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部分。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一章中更新了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基金管理人”一章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1)更新了董事长吴显玲女士的信息;

(2)更新了董事何春梅女士的信息;

(3)更新了董事陆晓隽先生的信息;

(4)更新了独立董事徐同女士的信息;

(5)更新了独立董事施宇澄先生的信息;

(6)更新了现任基金经理杜飞先生的信息。

3、“基金托管人”一章更新了基金托管人部分信息。

4、“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更新如下:

(1)更新了以下代销机构的信息: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新增了以下代销机构的信息: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章更新了关于“申购与赎回的场所”的内容、修改了申赎数额限制。

6、在“基金的投资”一章中,更新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的内容,内容更新到2018年6月30日。

7、在“基金的业绩”一章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8年6月30日的本基金投资业绩。

8、“风险揭示”一章中更新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9、更新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一章中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