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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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金经理孙丹女士因休产假
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2018-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景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孙丹女士因个人原因(休产假)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本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批准孙丹女士于2018年11月12日开始休产假。在产假期间,孙丹女士所任职的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本公司基金经理陈会荣先生代为管理,大成景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本公司基金经理王立女士代为管理。

上述事项已根据有关法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备案。

特此公告

附1:陈会荣先生的简历

陈会荣:经济学学士。证券从业年限11年。2007年10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助理会计师、基金运营部登记清算主管、固定收益总部助理研究员、固定收益总部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总部基金经理。2016年8月6日起任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6日起任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6日起任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日起任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1日起任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22日起任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慧成货币市场基金和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14日起任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8月17日起任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附2:王立女士的简历

王立: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16年。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200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大成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7年1月12日至2014年12月23日任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5月23日起任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1月20日至2014年4月4日任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1日至2015年5月25日任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23日至2015年5月25日任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3日起任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3日至2016年11月23日任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2月3日至2018年4月2日任大成慧成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基金资产净值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截至2018年9月6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本基金自2018年9月7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9月12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自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21日止,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589号)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1月9日刊登了《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282,941.62元,将按照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8年11月12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以登录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 或相关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

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刊登了《关于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并于2018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刊登了《关于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A类001295,C类00237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资产净值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7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2018年11月8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清算期限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五、特别提示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3、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者可以登录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 或相关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