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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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8-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8-07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377号)、上海金融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沪74民初1059号),获悉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崔中兴因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1,694,915股(持股比例为5.73%)于2018年11月8日被上海金融法院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2018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7日,本次冻结包括在此期间产生的孳息。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