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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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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戚建国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项至第7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被选人员全部当选,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倪俊骥、陈晓纯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6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1月12日15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建国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戚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戚建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戚建国、戚淦超、李劲东;其中戚建国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贾红兵、朱伟、戚淦超;其中贾红兵为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委员:路国平、贾红兵、王曙光;其中路国平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朱伟、路国平、李劲东;其中朱伟为召集人。

上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以上各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戚建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劲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拟聘任戚淦超先生、王曙光先生、吴兴才先生、潘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戚淦超先生、李劲东先生、王曙光先生、吴兴才先生、潘建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戚淦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建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兴才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简历):

戚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获“金坛市劳动模范”、“常州市劳动模范”、“金坛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戚建国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戚淦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戚淦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劲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无锡长桥电炉厂技术科长、无锡恩福油封有限公司生产总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劲东先生持有本公司15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887%,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曙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就职于江苏宝应县地方工业局。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曙光先生持有本公司1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258%,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路国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会计学教师、教研室主任。现任南京审计大学瑞华审计与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华会计网校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会计》课程主讲教师、教育部网络师资培训中心兼职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法学博士,一级律师。曾获评“江苏省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现任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主任兼江苏省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朱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贾红兵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材料学后备学科带头人。长期从事高分子材料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并参与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160余篇,其中SCI/EI 50余篇,申请专利多项,获得授权专利13件。编写了《高分子材料学》、《橡胶材料学》、《高分子化学导读与题解》教材及专著,多次获得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教学成果奖。现任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贾红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兴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无锡鼎红电子有限公司技术经理、无锡恩福油封有限公司技术总管。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吴兴才先生持有本公司15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887%,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建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常州宝马集团主办会计,常州山常电机有限公司常务副总,金坛柴油机总厂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潘建华先生持有本公司1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258%,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7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1月1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范小友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范小友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范小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简历):

范小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初中学历。曾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总监。范小友先生持有本公司1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258%,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