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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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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4 证券简称:光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33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长乐中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明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刘贤钊先生和独立董事杨德森先生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叶明华(董事长代行)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艳萍、赵娟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光电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光电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8-34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发布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现对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更正后: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