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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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2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公司E栋3楼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卫东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潘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范东涛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徐一岗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至1.08、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小林、徐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18-053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11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计划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若依据回购上限20,000万元人民币测算、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的条件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0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2月29日,工作日9:00一11:00,13:0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0014

(4)联系人:辛赟

(5)联系电话:025-84202066-8517、8619 025-88018838

(6)传真号码:025-84462233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