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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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8-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8-072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6,589,018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5.575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1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4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7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集团”)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49,750,415股新股,并于2014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除双星集团外的其他投资者持有的103,161,397股限售股份已于2015年11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1、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6,589,0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8年11月19日。

3、双星集团于2014年认购的青岛双星非公开发行股票原本于2017年11月17日限售期满,期满后,双星集团作出承诺,自愿延长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十二个月至2018年11月17日。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截至本公告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份结构

四、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青岛双星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青岛双星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上述限售期满后,双星集团于2017年11月17日作出承诺,自愿延长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十二个月至2018年11月17日,双星集团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

五、其他事项说明

此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本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并承诺:如未来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公司股权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信证券关于青岛双星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