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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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8-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1月15日开市起复牌。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晚间收到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集团”)的告知函,农发集团拟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起部分要约,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部分股份。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邦股份,股票代码:002124)自2018年11月2日开市起停牌。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

2018年11月9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1月9日(周五)开市起继续停牌。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

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收到农发集团发送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农发集团拟以6元/股的价格,要约收购公司股份115,962,8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以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邦股份,证券代码: 002124)将于2018年11月15日(周四)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4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

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14日,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集团”)发送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本公告中有关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同日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农发集团。

农发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农发集团本次要约收购旨在通过成为天邦股份的战略投资人,建立与天邦股份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赢。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不以终止天邦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天邦股份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收购的股份情况如下:

(四)本次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6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69,577.69万元。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农发集团自有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天邦股份及下属子公司。

(五)要约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自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具体要约收购期限请参见后续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相关内容。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说明

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部分内容,详细情况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