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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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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8-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电话: 025-833890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基金自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12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12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12日。发售期期届满后若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下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若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3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登记机构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八)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0.50%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

认购费将用于支付募集期间会计师费、律师费、登记结算费、销售费及市场推广等支出,不计入基金资产。

2、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其中: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一:某投资人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0×0.50%=500元

认购金额=100,000×(1+0.50%)=100,500元

即投资人需准备100,5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人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二:某投资人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5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0×0.50%=5元

认购金额=1,000×(1+0.50%)=1,005元

即投资人需准备1,005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3)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认购费用\佣金=认购份额×认购费率\佣金比率

(“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人认购确认时收取,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人认购确认时收取,在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人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佣金。如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支付认购费用\佣金,则: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费用\佣金

例三:某投资人持有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认购期最后一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15.50元和4.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0.50%,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5.50)/1.00+(20,000×4.50)/1.00=245,000份

认购佣金=245,000×0.50%=1,225元

即投资人可认购到245,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225元的认购佣金。

例四:续例三,假设该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人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份额=245,000-1,225=243,775份。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人同时发售。

(二)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的投资人的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1,000股以上、超过部分为100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的申请。

(三)发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1,000股以上、超过部分为100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的申请。各发售代理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发售期内投资人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三、投资人开户

(一)本基金的投资人的开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四、认购程序

(一)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2日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00一3:00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在发售代理机构。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二)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直销柜台

1)本公司接受认购份额在5万份(含5万份)以上的个人、机构投资人的认购。

2)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12日的9:30一16:30(周六、周日不营业)。

3)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1)个人投资人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人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

(3)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4)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a) 中国银行账户: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104290003791

b) 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分行金茂大厦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102290016484

c)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105290061008

d)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308290003020

e) 兴业银行账户: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340769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309290000107

f) 交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69018010261412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301301000693

5)注意事项:

(1)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投资人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人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50103016。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三)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12日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00一4:30。

(2)认购手续

1)如投资人以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2)如投资人以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3)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4)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如登记机构办理冻结业务时,投资者可用股票余额不足,则投资者的该笔股票认购申请无效,不影响该证券账户其他股票换购本基金份额。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如投资人以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2)如投资人以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3)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4)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因网下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可能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三)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于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过户至预先开立的专门账户。对于用于认购本基金的股票,在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登记机构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三)销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马艺卿

电话: 025-833890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116家证券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曹阳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八、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