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1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8-06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15:00至2018年12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8年11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11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2月3日下午16: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3日上午8:30一下午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君丽

联系电话: 0955-7679334 7679339

传真: 0955-7679216

电子邮箱: yky1662@126.com

邮政编码: 75500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815,投票简称为“美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 栏目相对应的“同意” 或“反对” 或“弃权” 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 “反对” 或“弃权” 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8-06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15日,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8,463,035 股,每股发行价格5.14元,募集资金总额1,945,3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7,000,000元后,余额为1,928,300,000元。上述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210531号《验资报告》。

二、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3月版)进行了全面补充和完善,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6年1月29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亿元用于增资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成云创”)建设数据中心项目,因此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及誉成云创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营业部、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太平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关于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5月14日、5月21日、2017年8月11日及2018年6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事项。

上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按照约定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使用完毕,经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及国元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随着项目建设,为方便账户管理,经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誉成云创对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截止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18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誉成云创将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尚未开户。

截至公告日,誉成云创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誉成云创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誉成云创将在宁夏中宁青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分别与其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8一06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8年11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改前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后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召开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062)。

三、关于向宁夏中宁青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宁夏中宁青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银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含)、期限为三年的综合银行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含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理业务等。待本次授信获批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经营层与青银银行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增加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成云创”)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誉成云创拟在宁夏中宁青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2018年11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