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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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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8-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基金代码:00189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18年11月17日,由于该日为非交易日不进行基金估值,为保证估值公允以准确计算基金规模,并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故顺延至2018年11月19日。截至2018年11月1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基金将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正式清算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业务,投资者可在2018年11月30日(含该日)前办理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可以登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或拨打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698-88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