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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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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76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3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1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额度期限1年,综合融资额度担保方式为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王永彬、刘辉、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保证担保的议案》。

因2018年8月14日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地铁三期工程10号线通信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DT310-SB028/2018),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开立保函(保函类型为预付款保函,保函受益人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6,720,661.00元,保函最终到期日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此保函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永彬先生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及开具保函时间由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借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77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3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1月16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旭春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上海即富整合境内外资源和优势,加快海外布局速度,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78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聘请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对其资料核查,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415),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168),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简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经中国证监会、财政部批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财政部以银发[2000]358号文件批准首批具有金融相关业务资格;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具有执行司法审计(证券)资格;经财政部批准具有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资格。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是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国内大型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1000多名,其中注册会计师360多名,证券特许会计师27人,注册税务师80人,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先后为数千家企业提供服务。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也有利于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79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即富”)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借款以上海即富转账至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借款期一年。

2018年1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借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权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黄喜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4575635T

成立日期:2012年09月20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3层

经营范围:磁条、芯片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会展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日用百货、建筑装潢材料、服装、针纺织品、文教用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劳防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即富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1,917.43万元,总负债为39,120.1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2,797.33万元,营业收入为192,145.14万元,净利润为30,086.6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8年9月30日,上海即富总资产为105,489.28万元,总负债为91,409.3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079.91万元,营业收入232,790.74万元,净利润26,192.58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11月16日,公司与上海即富共同签署了《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协议》。公司向上海即富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以上海即富转账至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借款期一年,上海即富可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根据上海即富的资金情况安排分笔付款。公司可根据需要提前还款,若发生提前还款事项,公司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告知上海即富,方可还款,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结算。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即5.22%贷款利率计,利息以实际放款的总金额为基础计算。公司应于收到每笔借款之日起每3个自然月向上海即富支付当期利息。若公司逾期支付利息或逾期归还借款本金的,按照逾期金额的万分之四点五每日计收逾期罚息。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其他

公司向上海即富借款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借款利率参照上海即富全资下属公司的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此次借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借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借款事项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借款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80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

增资并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

股份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因海外业务的发展需要,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即富”)拟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SINGAPORE JFP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即富”)进行增资55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新加坡即富注册资本变为574万美元。

增资完成后,新加坡即富将以100万美元认购印尼PT. E2PAY GLOBAL UTAMA(以下简称“E2PAY”)发行的155,500股新股,认购完成后新加坡即富占E2PAY发行总股份的2%。E2PAY增资完成后将出资40万美元,新加坡即富出资40万美元,GENESIS BUSINESS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GENESIS”)出资20万美元共同在印尼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共发行10,000股普通股,E2PAY占其发行总股份的40%,新加坡即富占其发行总股份的40%,GENESIS占其发行总股份的20%。此外,新加坡即富拟以5,603,877.55新币收购新加坡EZY NET PTE. LTD(以下简称“EZY”)30%的股份,同时GENESIS拟以3,549,122.45新币收购EZY 19%的股份,收购完成后新加坡即富占EZY发行总股份的30%,GENESIS占EZY发行总股份的19%,新加坡即富拟与GENESIS、EZY、SIM CHIN HWA、YOHANNES HARTANTO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就本次收购事项达成初步意向。

2018年1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名非关联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对方中,GENESIS的股东为合盈环球有限公司及德美企业有限公司,合盈环球有限公司是黄喜胜先生100%控股的公司,德美企业有限公司是王雁铭女士100%控股的公司,黄喜胜先生持有公司7.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执行总经理,王雁铭女士持有公司5%的股份,GENESIS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GENESIS在印尼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及收购EZY股份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E2PAY的股东信息:

姓名:Cecil Constatino Alexander,护照号:B384****,住址:Kelurahan Cipayung, Kecamatan Ciputat, Tangerang Selatan

姓名:Rudy Danandjaja,护照号:A862****,住址:Kelurahan Kayu Putih, Kecamatan Pulo Gadung, Jakarta Timur

姓名:James Sunarto,护照号:B091****,住址:Kelurahan Kembangan Utara, Kecamatan Kembangan, Jakarta Barat

姓名:Bhra Eka Gunapriya,护照号:X55****,住址:Kelurahan Jurangmangu Barat, Kecamatan Pondok Aren, Tangerang Selatan

姓名:Eddy Kurniawan Group,护照号:B733****,住址:Kelurahan Duri Kosambi, Kecamatan Cengkareng, Jakarta Barat

姓名:Otto Satrya Djauhari,护照号:A880****,住址:Kelurahan Cilandak Barat, Kecamatan Cilandak, Jakarta Selatan

姓名:Ayub Pitoyo Widi Soemarko,护照号:B576****,住址:Kelurahan Menteng Dalam, Kecamatan Tebet, Jakarta Selatan

姓名:Timbul Thomas Lubis,护照号:X08****,住址:Kelurahan Menteng, Kecamatan Menteng, Jakarta Pusat

以上E2PAY的股东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2、GENESIS

公司名称:GENESIS BUSINESS HOLDINGS PTE. LTD

住所地址:10 Anson Road, #05-17 International Plaza, Singapore

注册资本:100新币

成立时间:2018年2月2日

经营范围:业务和管理咨询服务

公司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由于GENESIS未实际开展业务,暂无财务信息。

关联关系:GENESIS的股东为合盈环球有限公司及德美企业有限公司,合盈环球有限公司是黄喜胜先生100%控股的公司,德美企业有限公司是王雁铭女士100%控股的公司,黄喜胜先生持有公司7.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执行总经理,王雁铭女士持有公司5%的股份,GENESIS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EZY的股东信息:

姓名:SIM CHIN HWA,护照号:E5813****,住址:GAHARU MAYFAIR PARK SINGAPORE

姓名:YOHANNES HARTANTO,护照号:B580****,住址:18-03 THE ANCHORAGE SINGAPORE

关联关系:以上EZY的股东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三、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INGAPORE JFP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PTE.LTD.

成立时间:2018年02月02日

注册资本:100新币(增资至24万美元的相关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注册地址:10 ANSON ROAD#05-17 INTERNATIONAL PLAZA SINGAPORE 079903

经营范围:商业和管理咨询服务

公司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新加坡即富尚未正式开展业务,实收资本为100新币,未有负债。

与公司关系:新加坡即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即富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即富持有其100%股份。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E2PAY

1、交易标的:E2PAY发行的155,500股新股,占E2PAY所有已发行股份的2%。

2、E2PAY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T. E2PAY GLOBAL UTAMA

注册资本:6,666,600,000.00印尼卢比

公司住所:Gedung Graha Aktiva, Lantai 3, Suite 303, Jl. H.R. Rasuna Said Blok X-1, Kav. 03, Kuningan Timur, Setiabudi, Jakarta Selatan, DKI Jakarta Indonesia

经营范围:软件咨询服务(非编程服务)、广告服务、电脑设备和软件的大额交易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2012年7月25日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2018年11月16日汇率:1美元约合14,575印尼卢比):

金额单位:印尼卢比

新加坡即富投资前股权结构:

新加坡即富投资完成后股权结构:

出资方式及来源:以现金出资、自有资金。

E2PAY业务情况:2018年E2PAY获得印尼央行颁发的电子货币牌照,作为印尼电子商务协会的成员之一,E2PAY是印尼所有支付门户中拥有最多的在线银行/借记卡支付方式的提供商,与15家金融机构和电信公司合作,服务于700多家最大的在线商户。2018年上半年交易量达101万笔,交易金额达3,614万美元,同比2015年以来交易量增长率近109%,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快速稳定增长。

(二)拟设立印尼合资公司

公司名称:PT. AISA JFPAL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公司住所:印度尼西亚

经营范围:开展电子设备的市场营销、销售和经销业务,以及电子设备经销,并提供持续支持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及来源:各方以现金出资、自有资金

合资公司拟开展业务情况:拟开发MPOS系统,发展印尼的线下支付业务,同时承包E2PAY旗下所有产品的线下支付交易。

合资公司上述信息以注册地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三)EZY

1、交易标的:EZY 30%的股份

2、EZY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Ezy Net Pte Ltd

注册资本:10万新币

公司住所:3791 JALAN BUKT MERAH #06-29 E-CENTRE @ REDHILL SINGAPORE(159471)

设立时间:2000年8月3日

公司性质:豁免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租用电脑及周边设备,计算机系统整合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2018年11月16日汇率:1美元约合1.3758新币):

金额单位:新币

本次收购前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完成后股权结构:

出资方式及来源:以现金出资、自有资金。

EZY业务情况:EZY成立于2000年,是新加坡领先的端到端支付供应商。为新加坡超过20,000家商户提供收款解决方案和维护服务,约占据新加坡市场份额的50%。EZY与华侨银行、大华银行、马来亚银行、大莱卡组织等均保持着长期合作,与华侨银行签订了长期租用合同,为华侨银行的特选商户提供终端收款服务。EZY在新加坡已有近20年的支付经验,统计到2018年9月为止,年终端市场投放共计21,390台。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以上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在新加坡与E2 PAY、GENESIS共同投资设立印尼合资公司的交易中,初始价格为每股100美元,新加坡即富以40万美元认购合资公司发行的4,000股普通股,占其发行总股份的40%。在新加坡即富与GENESIS拟共同收购EZY股份的交易中,双方拟以总价9,153,000新加坡元收购EZY的49%股份,其中新加坡即富以5,603,877.55新币收购EZY的30%股份,GENESIS以3,549,122.45新币收购EZY的19%股份,双方将按照每股相同的定价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

六、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预认购协议》

1、协议签定方:E2PAY、新加坡即富

2、交易标的:以1,000,000美元认购E2PAY发行的155,500股新股,占E2PAY所有已发行股份的2%。

3、该认购价款将分期支付,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首期付款:在不违反本协议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应在“首次交割日期”之后的七(7)个营业日内,依照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在E2PAY资本中注入五十万美元(500,000美元);并且

(2)第二期付款:在不违反本协议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应在“后续交割日期”之后的七(7)个营业日内,依照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在E2PAY资本中注入五十万美元(500,000美元)。

“初始交割”的达成应通过协议双方之间的文件交换同时开展,但前提条件是在初始交割的先决条件已经由相关协议双方达成或者正式予以豁免。

4、初始交割的先决条件:(1)E2PAY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在作出之时应是真实、准确且完整的,并且截至初始交割之日也是真实、准确且完整的,并且其所具备的效力就如同此等陈述与保证是在此等日期当天做出的一样,同时本协议可就此作出拟以变更;(2)E2PAY的股东应通过决议以批准购入股份的发行与股份认购;(3)E2PAY的股东应提供其针对在E2PAY的股东协议、章程、其他章程性文件项下,或者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而针对购入股份的认购享有的优先认购权和其他权利所作的豁免书;(4)适用法律所要求的、与股份认购相关而必须由任何政府部门给予的任何及所有许可、批准、授权或同意,包括但不仅限于(ⅰ)印度尼西亚投资协调局针对E2PAY变更为外商投资公司的状态变更所给予的批注、准许、授权、同意、备案、登记或豁免;(ⅱ)在“在线单一提交(OSS)”系统中的登记;以及(ⅲ)由负责监管印度尼西亚境内的付款与金融服务的适用政府部门所给予的批准、准许、授权、同意、备案、登记或豁免;(5)在章程、法规和/或由E2PAY作为协议方的其他协议项下要求的任何及所有批准或许可;(6)E2PAY和新加坡即富(或其指定方)已签署《合资协议》;(7)新加坡即富与E2PAY已签署任何及所有具备合理关联性的、以保障本协议和任何其他文件完成为目的的文件或声明;(8)新加坡即富已获得在章程和其他章程性文件项下针对本协议项下拟议的交易所要求的任何及所有内部批准与授权;(9)新加坡即富已获得在适用的中国法律与法规项下、与境外直接投资相关的任何及所有必要审批,包括但不限于(ⅰ)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地方机构;(ⅱ)中国商务部及其地方机构;以及(ⅲ)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地方机构和各家授权银行。

5、交割时间:(1)协议双方特此同意尽快促成“初始交割”的发生,但在任何情况下,“初始交割”的发生时间均不得晚于2019年3月31日或者由协议双方共同商定的此等其他时间。如果“初始交割”未能在2019年3月31日当天或该日期之前发生,那么协议双方将在2019年3月31日之后的两周时间内召开会议,从而就进度开展讨论并且确定“初始交割”的持续情况;(2)后续交割的达成应在“初始交割”之后的10天时间内,通过协议双方交换文件的方式开展。

6、购入股份的发行:E2PAY应在“后续交割日期”当天增加其资本,并且应发行155,500股全额付清的C系列股份,而每一股此等股份均应具备6.4309美元或者等额印尼卢比的票面价值,该数额将由协议双方在“后续交割日期”之前决定,并且此等股份应构成E2PAY合计已发行股份数的2%,且此等购入股份将依照本协议条款与条件的规定登记在新加坡即富名下。

7、协议双方将针对购入股份的权利与特权达成协议。在以下较早的日期之前:(1)后续交割或;(2)本协议终止,如果E2PAY计划以低于认购价的价格向其他投资者发行新股份,则由新加坡即富认购的全部或部分C系列股份可以转换为B系列股份,或者转换成向此类新投资者发行的其他股份类别,以防出现新加坡即富所有权的重大稀释。此类转换的换算应在向此类新投资者提供新股之前由各方协商一致,如果各方未能就换算的计算达成一致意见,则会妨碍E2PAY向新投资者发行新股份。

8、认购权:在后续交割之后的六(6)个月时间内,新加坡即富应有权(但无需承担此等义务)认购E2PAY所发行的新股份,该股份构成“股份认购”完成之后的合计已发行且流通在外之股份的3%,并且每股股份的认购价格与本协议中所载的相同,合计认购价款为1,500,000美元(以下简称为“附加认购”)。

9、交割后约定:(1)在“后续交割日期”之后的七(7)个营业日,E2PAY应与公证员联络以便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与人权部备案以获得“股份认购”的批准和/或收取“股份认购”的通知;(2)在“后续交割日期”之后的七(7)个营业日,针对已发行“购入股份”的股份证书采用新加坡即富(或其关联方)的名义出具,且“股份登记册”中应反映出向新加坡即富(或其关联方)发行的所有此等股份;(3)在“后续交割”之后的三(3)个月时间内,依照印度尼西亚法律的规定有效设立“合资公司”并且取得法律与人权部针对该公司设立所给予的批准,依照此项批准,在“合资公司”资本中,E2PAY将持有40%的股份而新加坡即富将持有40%的股份,GENESIS将持有20%的股份,并且E2PAY已向“合资公司”的银行账户缴纳400,000美元的出资款以作为实收资本出资。

10、违约条款:(1)如果“初始交割”未能在2019年3月31日或者协议双方另行商定的此等其他日期当天或该日期之前发生,则可由任何协议方将本协议终止,那么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协商,新加坡即富是否将成为“合资公司”的一部分,并且是否要完成“附加认购”也应由新加坡即富进一步决定;(2)如果E2PAY未能向新加坡即富(或其关联方)签发股份证书和“股份登记册”,或者在“后续交割日期”之后的30天时间内获得MOLHR批准的情况下,未能将“认购价款”和利息(若有)全额返还给新加坡即富,新加坡即富可将本协议终止,那么E2PAY应将“认购价款”全额返还给新加坡即富,同时还应返还300,000美元的补偿以及所有附加费用的款项或利息,除非协议双方另行以书面方式达成一致意见;(3)在“后续交割”未能发生的情况下,新加坡即富可将本协议终止,那么E2PAY应向新加坡即富返还“首期付款”全额,同时还应返还附加费用款项或利息(若有),除非协议双方另行以书面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11、生效条件:由各协议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合资协议》

1、协议签定方:

E2PAY、新加坡即富、GENESIS

2、拟发行实收资本:合资公司拟发行实收资本应为1,000,000美元或者印尼盾等价金额,该法定资本由10,000股每股标定价值为100美元的股份组成。

在合资公司设立之后其股东构成如下所示:

3、股份认购需满足的条件:(1)已获得在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与合资公司的设立及业务相关的任何及所有政府部门的审批;(2)相关商务委员会、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向上海即富(依照适用情况而定)授予境外直接投资审批;(3)各协议方已商定合资公司《章程》;(4)各协议方已获得在其章程项下必要的各项合资公司审批,从而依照本协议中的拟议方式对合资公司开展投资;(5)新加坡即富对E2PAY完成认购股份。

各项条件都必须分别由各协议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的十二(12)个月时间内或者在各协议方共同商定的任何较晚日期之前达成。

4、各协议方的职责与责任:

各协议方在所有当前、现有和日后的业务中都只能与合资公司合作,并且印度尼西亚的针对线下付款业务与客户及合作伙伴合作,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POS机、二维码、实际网点的电子钱包,并且必须依照印度尼西亚的现行法律执行。出于这一目的,各协议方与合资公司应相应签订单独的协议。未避免产生疑问,在E2PAY与除新加坡即富和GENESIS之外的其他第三方开展任何业务合作的情况下,只要涉及到合资公司的业务,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POS机、二维码、在实际网点的电子钱包,那么合资公司均享有开展此等业务的专属权利,并且E2PAY应促使合资公司独家开展此等业务。

上述规定与专属性均不得适用于在合资公司设立之前,E2PAY已经开展或者已经与任何第三方合作的专用于印度尼西亚现有线下付款业务的网上电子钱包和/或在线处理付款相关的业务。E2PAY应尽力接近客户和/或商户,经客户和/或商户批准后,使用公司产品或与公司开展合作。

5、董事会的组成安排:

公司董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董事担任主席董事。新加坡即富有权提名一名主席董事,一名董事,E2PAY有权提名另一名董事。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五年,届满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应至少每三个月举行一次。

6、协议终止:

(1)各方因任何原因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本协议;

(2)在出现①任何一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书面承认债务到期时无力偿还,或与其债权人达成任何和解或安排,或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一般性转让;②任何一方破产,无论其为强制性还是自愿性,除非任何针对该方的破产申请在提交后九十(90)天内被驳回;③任何一方均具有一名管理人或接管人以及管理人或司法管理人或类似官员,被任命管理其资产或事业的任何部分。此三种情况下由守约方终止,则违约方应根据现行法律和法规放弃或转让其全部股份给另一方或任何第三方,守约方应有优先权收购违约方的股份。

(3)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各方就继续发生此类情况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以终止协议:①公司连续三(3)年无法实现业务计划目标;或者②当公司报告基于公司资产负债表确定的债务超额,且负债总额连续三(3)年超过总资产时。

(4)如果各方在合资公司成立前由于政府监管机构的拒绝而决定终止合作,各方应各自承担由本方产生的费用、开支和成本。各方应促使合资公司返还各方已向合资公司公告、支付或出资的所有预付款、款项和资金(如有)。

(三)《收购股份意向书》

1、协议签定方:

EZY、SIM CHIN HWA、YOHANNES HARTANTO、新加坡即富、GENESIS

2、报价:新加坡即富和GENESIS(统称为“收购方”)在没有债务的基础上,以总价9,153,000新加坡元(“收购价格”)收购EZY的49%股份,其中新加坡即富将收购EZY的30%股份,GENESIS将收购EZY的19%股份(“拟议交易”)。

报价以2017财政年度已调整净利润的7.5倍价值为基础,其中,已调整净利润已包含董事费用,已调整的净利润估计为2,490,718新加坡元。该金额需在财务尽职调查期间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3、该收购价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当收购方获得与拟议交易相关的对外直接投资的任何和所有批复后,GENESIS向出售方支付915,338新加坡元定金(“定金”),进入托管账户。

(2)如果由收购方承担费用的财务尽职调查结果让收购方感到满意,则将定金发放给EZY。

(3)收购价的剩余部分将在交易完成后直接支付给EZY。

(4)如果尽职调查结果不成功,EZY将承担该尽职调查的审计费用。

4、条件:

(1)完成尽职调查,并让收购方感到满意(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尽职调查);

(2)在完成之前EZY未发生实质性不利变动(包括但不限于无意外实质性合同损失、无重要管理层变更、无额外股份转让或发行股份);

(3)在完成之前,EZY业务开展正常业务,并合理管理营运资本;

(4)收购方对EZY的收购不包括目前EZY所拥有的两栋办公场所;

(5)出售方签署一份合适的具有限制期限的竞业禁止协议,协议条款让收购方感到满意;

(6)在签署与本次拟议交易有关的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之前,已获得所有需要的批函;

(7)谈判并签署一份股份收购协议和其他所需文件,使得本次交易生效。股份收购协议反映本函所规定的条款,并包含与出售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一些条款和条件。这些包括但不限于:①收购方有权获得一名董事会席位。针对重大决定,其具有一定的否决优先权;②收购方应有权委任一名EZY的高级管理人员;③在完成交易后,EZY将与收购方一起分享所有以及任何数据。这些数据仅用于EZY的运营和业务之需,并且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分享;④交易成功后,现有董事无权(i)就其参与业务而收到任何工资,以及(ii)收取营业费用之外的董事费用(与交易前保持相同)。相反,董事有资格根据其在EZY的股权比例获得董事会批准的股息;⑤收购方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可选择购买额外的20%股份,其总金额按照与2017财年相比,基于前一年度的经审计有效财务报表税后净利润的倍数计算:

就本段内容而言,利润变动=(经审计的上一财政年度税后净利润-经调整的2017财年净利润)/2017财年调整后净利润。

5、费用:

如果在财务尽职调查期间出现任何危险信号,则各收购方都有权从交易中撤出,并且出售方需要承担与交易相关的所有费用,并返还定金。

如果没有发现危险信号,但收购方决定退出交易,则出售方将收取在托管账户中的定金。GENESIS支付的定金由新加坡即富和GENESIS按照30:19的比例分割和承担。

如果没有发现危险信号,交易成功完成,各方将承担各自产生的费用。

危险信号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利润或商户数量与出售方披露的不同,或者各收购方合理认为对交易完成具有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其他尽职调查结果。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新加坡即富进行增资并投资E2PAY,在印尼成立合资公司,收购新加坡EZY股份在印尼及新加坡开展移动支付业务,有助于上海即富整合境内外资源和优势,加快海外布局速度,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

1、新加坡即富需要获得在适用的中国法律与法规项下、与境外直接投资相关的任何及所有必要审批(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其地方分支机构,中国商务部及其地方分支机构,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本地分支机构与授权银行);E2PAY需获得由任何相关政府部门针对本协议项下拟议的各项交易所给予的所有同意与批准,其中包括印尼中央银行批准E2PAY更改公司股权结构,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批准E2PAY将其由本地公司更改为国际公司,印尼司法部批准认可E2PAY的股东证书合法有效。客观上存在不被批准的可能性,因此本次交易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与E2PAY所签署的《股份预认购协议》中约定,如果“初始交割”未能在2019年3月31日或者协议双方另行商定的此等其他日期当天或该日期之前发生,则可由任何协议方将本协议终止,本次投资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3、新加坡即富拟与GENESIS、EZY、SIM CHIN HWA、YOHANNES HARTANTO签署的《收购股份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针对本次股份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将由各方根据尽职调查及审计等进一步协商谈判,并另行签订正式的股份收购协议予以确定。本次股份收购事项依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对具体股份收购事项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主要为在印尼、新加坡从事移动支付业务的投资及运营,面临移动支付业务自身风险和境外投资风险。公司将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强化技术建设,防范系统风险,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同时,通过对投资当地政策以及环境的分析,建立有效风险评估体系,促进上海即富海外业务稳定快速地发展。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GENESIS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为0.00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在印尼及新加坡开展移动支付业务,有助于上海即富整合境内外资源和优势,加快海外布局速度,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上海即富整合境内外资源和优势,加快海外布局速度,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股份预认购协议》;

6、《合资协议》;

7、《收购股份意向书》。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81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8年12月5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下午15:00至12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18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4

联系人:华建强、王思邈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亚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