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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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达到1%的公告

2018-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8-45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华润医药投资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公司股份的比例达到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投资;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

4、增持详细情况: 华润医药投资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9日期间累计购入公司股份6,523,692股,增持金额282,284,271.52元,占总股本比例1.00%;

5、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华润东阿与华润医药投资为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增持前,华润东阿持有公司股份151,351,7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3.14%;华润医药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4,871,3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86%。华润东阿与华润医药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6,223,0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0%。

本次增持完成后,华润医药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1,395,0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86%,公司控股股东华润东阿与其一致行动人华润医药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202,746,7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1.00%。本次增持触发了权益变动披露义务,但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华润东阿与其一致行动人华润医药投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后续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