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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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3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截止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公司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5、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3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进展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通过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的房产,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9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公开挂牌转让上述房产,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推进本次交易实施,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于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此次资产转让涉及的相关文件和办理相应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及2018年10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及《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8年11月19日,接到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公司挂牌出售的上述房产项目(项目编号为GR2018SH1000858)公告期届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将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