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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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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公告

2018-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8-123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11月18日收到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帝奥)的通知,该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700万股已于近日被人民法院解除司法冻结,同时以强制执行的方式划转给其相关债权人,划转依据为该公司与相关债权人签署的股票质押借款合同及债权债务双方在公证处签署并获取的强制执行公证书。该笔股权的质押状态同时解除。详情请见下表:

此次强制划转之前,江苏帝奥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划转之后,江苏帝奥持有本公司491,813,16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71%,持股比例已低于王进飞先生,因而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王进飞先生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王进飞先生与江苏帝奥系一致行动关系,目前二者合计持有本公司997,858,21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87%,合计持股比例较此次划转前降低0.54%,二者合计持有本公司25.64%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二者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988,851,060股已被质押且处于债务违约状态,占二者合计持股数量的99.1%、990,058,216股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二者合计持股数量的99.22%。

江苏帝奥此次股权变动未违反其对本公司股份减持锁定期的承诺。

目前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永明先生,拥有本公司29.9%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王进飞先生及江苏帝奥均未在本公司提名董事。江苏帝奥此次持股变动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情况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本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经营稳定性无影响。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变动表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