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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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分别以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了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调整监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分别以特别决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上午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8日至2018年11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1月19日上午 9:30一11:30,下午 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15:00至2018年1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平贵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合并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19名,代表股份数89,380,7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6685%。

出席现场股东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8,592,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8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数89,369,4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6630%。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11,2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380,7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92,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

2.1 选举陈平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4,384,486股,占出席会议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98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23,596,48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12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2 选举成景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369,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8,581,48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3 选举吴云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369,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8,581,48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4 选举曾建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369,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8,581,48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5 选举戴美琼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4,354,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376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3,566,48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66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6 选举李青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369,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8,581,49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杨庆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369,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8,581,48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3%。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3.2 选举吕福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369,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8,581,48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3%。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3.3 选举刘春秀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369,4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8,581,48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3%。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陈平贵先生、成景民先生、吴云义先生、曾建伟先生、戴美琼女士、李青山先生、杨庆理先生、吕福苏先生、刘春秀女士9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如下:

4.1 选举张志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4,354,4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376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3,566,48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66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4.2 选举刘昕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4,384,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5.598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23,596,48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121%。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369,5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反对1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81,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7%;反对1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369,5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反对11,2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81,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7%;反对1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380,7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92,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380,7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92,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宋花 贺龙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17: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张志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19日

张志强先生简历

张志强 男,1965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到1999年任贝肯工业销售部主任,2000年至2010年2月任贝肯工业总经理助理,2010年3月至2015年2月任贝肯能源总经理助理。2015年2月至今任贝肯能源监事、监事会主席。

张志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平贵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Gaoyong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成景民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同意聘任Gaoyong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蒋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赵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同意聘任丁崭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上述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9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陈平贵 公司总裁,男,196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1989年6月至1995年8月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泥浆技术服务公司化验室副主任、主任、公司经理,1995年9月至2010年2月任贝肯工业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贝肯能源董事长,2013年5月至今任贝肯能源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陈平贵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895,000股,占比16.07%,公司财务总监蒋莉女士系陈平贵先生之弟媳,除上述关系外,陈平贵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Gaoyong(高勇)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男,1975年10月2日出生,硕士学历。澳大利亚国籍,历任公司贝肯能源国际项目部副总经理,北京综合管理部主任、北京国际贸易部经理、战略投资部经理,2017年3月3日至今任贝肯能源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Gaoyong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000股,占比0.15%,Gaoyong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 明 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主管,男,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1年2月年任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10年配合国家审计署西二线的审计工作。2011年2月至2017年12月历任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二线EPC联合体会计,财务部经理, 2014年在新疆大学和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学习。2018年7月至今任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主管。

截止本公告日,赵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 崭 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男,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证券投资分析师,微软认证工程师、高级会计师资格。1993年8月至2015年7月,历任新疆油田公司机械制造公司会计、新疆证券公司、宏源证券公司克拉玛依营业部会计主管,信息技术主管、经理助理,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任职华龙证券营业部客服总监、投资分析师,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丁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000股,占比0.04 %,丁崭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成景民 公司执行总裁,男,196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11年3月历任中原油田苏丹办事处作业项目经理、中原油田印度尼西亚公司总经理、中原油田哈萨克斯坦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6月任北京晟原祥和科技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公司总经理,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6月任贝肯能源副总经理。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贝肯能源执行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成景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000股,占比0.15%,成景民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 莉 公司财务总监,女,197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贝肯能源财务部主任,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任贝肯能源总经理助理,2017年3月3日至今任贝肯能源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蒋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8,000股,占比1.03%,蒋莉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5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16: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平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平贵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陈平贵、杨庆理、成景民,吴云义,曾建伟组成,其中陈平贵为主任委员。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春秀、戴美琼、吕福苏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刘春秀为主任委员,是会计专业人士。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杨庆理、吕福苏,李青山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杨庆理为主任委员。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吕福苏、成景民,杨庆理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吕福苏为主任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Gaoyong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Gaoyong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Gaoyong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90-6918160

传真:0990-6918160

电子邮箱:gaoyong@beiken.com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赵明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赵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丁崭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丁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丁崭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90-6918160

传真:0990-6918160

电子邮箱:dingzhan@beiken.com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陈平贵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平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裁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成景民先生为执行总裁,聘任Gaoyong先生为副总裁,聘任蒋莉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成景民先生为执行总裁。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Gaoyong先生为副总裁。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蒋莉女士为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公司董事中无职工代表)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9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陈平贵 公司总裁,男,196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1989年6月至1995年8月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泥浆技术服务公司化验室副主任、主任、公司经理,1995年9月至2010年2月任贝肯工业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贝肯能源董事长,2013年5月至今任贝肯能源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陈平贵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895,000股,占比16.07%,公司财务总监蒋莉女士系陈平贵先生之弟媳,除上述关系外,陈平贵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Gaoyong(高勇)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男,1975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澳大利亚国籍,历任公司贝肯能源国际项目部副总经理,北京综合管理部主任、北京国际贸易部经理、战略投资部经理,2017年3月3日至今任贝肯能源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Gaoyong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000股,占比0.15%,Gaoyong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 明 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主管,男,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1年2月年任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10年配合国家审计署西二线的审计工作。2011年2月至2017年12月历任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二线EPC联合体会计,财务部经理, 2014年在新疆大学和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学习。2018年7月至今任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主管。

截止本公告日,赵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 崭 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男,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证券投资分析师,微软认证工程师、高级会计师资格。1993年8月至2015年7月,历任新疆油田公司机械制造公司会计、新疆证券公司、宏源证券公司克拉玛依营业部会计主管,信息技术主管、经理助理,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任职华龙证券营业部客服总监、投资分析师,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丁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000股,占比0.04 %,丁崭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成景民 公司执行总裁,男,196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11年3月历任中原油田苏丹办事处作业项目经理、中原油田印度尼西亚公司总经理、中原油田哈萨克斯坦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6月任北京晟原祥和科技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公司总经理,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6月任贝肯能源副总经理。2018年6月20日至今任贝肯能源执行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成景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000股,占比0.15%,成景民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 莉 公司财务总监,女,197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贝肯能源财务部主任,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任贝肯能源总经理助理,2017年3月3日至今任贝肯能源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蒋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8,000股,占比1.03%,蒋莉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