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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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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28号)的回复公告

2018-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20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28号)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28号),公司已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书面回复。

现根据相关要求,将公司向深交所就问询函做出的书面回复予以披露,详见本公告日披露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28号)的回复》。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20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19日发出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武剑飞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一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的公告》(2018-20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莹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莹莹女士简历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代行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2018-206)。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208)。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陈莹莹女士简历如下:

陈莹莹,女,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5-2015.8任华友数码传媒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5.8-2017.12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金融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12-2018.8任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莹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莹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20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筛选,一致同意并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请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聘请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有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拟聘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20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行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代行财务总监武剑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武剑飞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代行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武剑飞先生仍然担任公司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武剑飞先生辞去代行财务总监的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武剑飞先生在代行财务总监期间所做工作表示感谢。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莹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莹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20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的公告》(2018-2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20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5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8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8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18年1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持股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上午9:00一下午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11月2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四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武宁

(2)联系电话:010-59065226

(3)传真:010-5906551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七、备查文件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三、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2”,投票简称为“天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 出席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及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三: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20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天马,证券代码:002122)于2018年11月15日、11月16日、11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有关情况说明

1、经自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暂时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重要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基本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资产权利受限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之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诉讼仲裁案件共21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未入账借款及违规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补充披露公司涉嫌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7)及《关于补充披露公司未入账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8)。

7、经公司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经自查,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

1、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3、除上述事项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造成较大影响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本公告“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涉嫌违法违规风险

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截至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退市风险

因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股票于2018年5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如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深交所可做出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4、控股股东变更风险

公司于2018年5月5日、2018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面临平仓风险及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更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星河”)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于2018年3月1日到期,上述业务的质押标的为公司29,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2%,占喀什星河累计被质押冻结股份总数的82.16%),由于目前喀什星河尚未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双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至补充协议》约定,如质押标的被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5、重大未决诉讼风险

自2018年5月至今,公司存在诉讼仲裁案件共21件。如上述案件最终裁判结果对公司不利,公司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担保义务、履行回购义务等风险。同时,齐重数控、成都天马等核心资产被冻结,主要资产存在被拍卖的风险。

6、涉嫌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及未入账借款风险

(1)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补充披露公司涉嫌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7),根据控股股东喀什星河情况说明,经初步统计,公司累计违规实际担保约32,000万元(目前已减少至29,000万元),若上述违规担保最终确认,且若上述债权方无法清偿债务,公司将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面临巨额的或有债务风险,由此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补充披露公司未入账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8),根据控股股东喀什星河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初步统计,公司存在向多方债权人进行合计为4.1亿元的未入账借款,如债权人要求清偿上述借款及利息,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涉嫌违规对外担保和未计债务的具体规模,如有新的确定性的新进展,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将针对上述涉嫌违规对外担保和未计债务事项进一步跟进,将采取包括向资金的实际使用方进行追讨,积极聘请律师等各种方式等手段,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7、偿债风险

公司目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被担保人债务逾期且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况,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如公司或被担保方不能偿还债务,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

8、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支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子公司成都天马因暴雨全面停产造成部分损失,未来也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形。后期公司会请专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在减值测试结果或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最近一个定期报告中予以调整。

9、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