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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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满暨完成情况的公告

2018-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18-089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满暨完成情况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股东常夸耀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凯创意”)于2018年5月2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股东常夸耀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817%。(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2018年8月23日常夸耀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时,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发布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公司于近日收到常夸耀先生出具的《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常夸耀先生减持股份相应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常夸耀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人在华凯创意任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

持股比例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影响结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常夸耀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常夸耀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常夸耀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公司于2018年5月2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在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等方面均保持一致。

3、常夸耀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满后,常夸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301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常夸耀先生保证向华凯创意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常夸耀先生出具的《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18-090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凯创意”)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股东常夸耀先生出具的《书面减持计划书》。截至本公告日,常夸耀先生持有公司368,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10%,常夸耀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559%。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59%;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公司副总经理、股东常夸耀先生承诺如下:

(1)自华凯创意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凯创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凯创意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凯创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从华凯创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职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各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各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华凯创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华凯创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本人在华凯创意任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

(5)华凯创意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华凯创意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华凯创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华凯创意上市后6个月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华凯创意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常夸耀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常夸耀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常夸耀先生签署并向公司出具的《书面减持计划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0日